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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

时间:2026-01-08 07:10:01
关于房产合同集锦8篇(全文共7591字)

关于房产合同集锦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产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产合同 篇1

卖方: 身份证号:

买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售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房产位置:该住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

一、房价及交款方式:经协议该套房住房售价 元,交款方式为一次性。

二、出卖方有协助乙方办理好房产交付、水、电使用、房产证办理等方面的手续。

三、出卖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的协议解除前将本房产转卖、抵押给其他人,也不得签订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如违反本条承担双倍的赔偿责任。

四、本协议生效后,出卖方收到买受方的房款后应将房屋当日交付给买受方,如该房屋正在出租,房屋交付之日起房屋的租金由买受方收取,租赁方有直接交付租金给买受人的义务。

五、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房屋主张权利并有确定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买方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及相关文件的,应每月按购房款的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房屋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方所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款收据

今收到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卖方及收款人(签章): 买方(签章):

配偶(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房产合同 篇2

房产新政出台后,由于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贷款额度减少、贷不出款,引发买受人退房潮,焦点主要在于,房产新政是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还是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买受人要求退房是否属于违约,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认为房产新政属于情势变更,买受人可以解除或变更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其理由是: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虽然有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房产新政实施,导致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贷款额度减少、贷不出款,改变了房款支付方式和比例,这是双方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所无法预料的,无法避免的,是一种无法防止的外因,而非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而且超过了买受人承受能力,买受人无法克服,房产买卖合同纠纷。若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对买受人来说将导致明显不公平。所以,房产新政属于情势变更,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且不应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认为房产新政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买受人应继续履行合同。其理由是: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是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达成的,是一份有效合同,且合同的内容也不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对有效合同,双方均应全面履行。而且房地产调控政策并非不可预见、并非不可克服,因此房产新政不属于情势变更,属于商业风险,买受人要求变更或解除房产买卖合同没有法律依据,买受人应继续履行合同。

笔者认为,上述两种意见的争议焦点是房产新政在房产买卖合同中的法律定性问题。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房产新政出台,对房产买卖产生巨大的冲击,房产新政这种情况属于商业风险,还是情势变更?合同一方能否以情势变更要求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要求解除合同?要分析这个问题,我们应对情势变更原则及相关构成等作一定的了解和分析。

1、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7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合同范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这两个司法解释是目前房产新政下引用情势变更原则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

2、情势变更原则的含义

情势变更原则是一项涉及合同履行的法律原则。指在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完毕前这段时间内,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发生情势变更,致使继续维持该合同之原有效力对受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则允许该当事人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所谓情势,应指合同成立之后、履行之前所发生的不可预见,无法控制,致使合同之基础或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并且其影响及于社会全体或者是局部,而不是单单只影响该合同本身,而且不是直接对合同的利益产生影响,而是通过该事由影响了合同订立所依赖的客观环境或者是基础,进而影响该合同的,在这种情形下,履行该合同会造成合同当事人双方利益的不均衡,出现显失公平的局面,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所谓的变更,是指合同赖以订立的基础或者环境(即情势)发生了异常的、根本性的变动。这主要是与商业风险的区别。一般的变化,如果不足以影响到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足以对合同订立的基础造成动摇,那么,就可以认为是一般的商业风险。

3、情势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

(1)、不能预见性。即情势变更的发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于订立合同之时客观上不能预见的。此处的不可预见与不可抗力的不可预见性应具有一致性,并且可能会有某种关联性,很多的情势变更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

(2)、不可归责性。民法上以过错责任为主要的归责原则,当事人对于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所造成的损失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可归责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当事人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

(3)、该情势变更发生在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情势变更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完全履行之前,而不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或者是履行完毕之后。

(4)、继续履行合同会造成显失公平。所谓显失公平,是指非常明显的不公平,而不是一般的利益不等或者对价不均。即符合《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可以认定为显示公平。倘是已经履行的合同造成了显失公平,情势变更原则就不能适用了,因为情势变更原则只对于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间生效,无溯及既往的法律效力。

(5)、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后不会造成新的不公平。依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公平原则,当事人之间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而进行的合同调整或者解除,倘调整或者解除合同的行为不足以衡平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更甚者若造成对方当事人的显失公平,则非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本意,更加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因此,须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后进行的合同调整不会造成新的不公平,这是一个很基本的要件。

房产合同 篇3

客户委托书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受委方):

地址: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房屋信息,双方达成如下看房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中介服务,并承诺乙方促成交易时支付服务报酬给乙方。

二、房产概况:

甲方需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 出售报价__________元,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三、报酬支付期限:

乙方促成买卖交易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房产成交总价1.5%作为服务报酬,甲方须在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甲方(包括甲方的亲属、朋友、同事、授权人、合作伙伴、所在单位、关联单位)须邀请乙方参加与房主的谈判并见证签约,不得就乙方所提供之看房信息私下与房主以任何理由成交或告知他人成交,亦不得就同一房屋另行通过其它任何单位、人员成交,如果违反本协议,甲方除须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佣金外,还须另行支付售价的3%作为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房产合同 篇4

隆成房屋中介有限公司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卖 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买 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经纪方:隆城房屋中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

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之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地址为: ,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产权证面积为准)。

第二条 该物业的物业维修基金由【卖方】【买方】支付。如卖方支付物业的维修基金,卖

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付清物业维修基金,或买方自首期楼款中扣除相应的

费用;如买方支付物业维修基金,卖方已支付的部分物业维修基金(如有)不在

退回。另外,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物业维修基金的转名手续。

第三条 卖方持有该物业之权属证明(房产证号: ),卖方保证对该物业

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物业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物业并没有侵犯第

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该物业之情况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

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

该物业不能交易过户手续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该物业按套销售,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

整(¥ 元),该成交价不因房管局测绘面积的变动而改变,如有

该物业已安装管道煤气、有限电视等设施,则成交价已包含该物业之煤气初装费、

有限电视初装费、收楼费等相关费用。

第五条 买方应按照附件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将楼款支付给卖方(如买卖双方不选择附件中

之付款方式的,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同时买方确认已查阅该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

对权属证明文件所载内容无异议,并已实地察看及了解该物业,故对该物业的座

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周边环境等

均予以认可。

第六条 是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改房公用分摊面积费用(如有)以【买

卖双方各自支付】【 】的方式支付。

第七条 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日期为【卖方收齐楼款当天】【 】;

卖方在交付该物业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的欠费(如水电费、煤气费、管理

费、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八条 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收获该物业。该物业之现状;

1、【不带租约】【带租约,买方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卖方须协助卖方

与租户签订新的租约】

2、【不带家私电器】【带家私电器(买卖双方另行签订家私电器清单)】

第九条

第十条 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以及

解除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交易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须对上述事项负责,加

以该物业存在的按揭贷款,在未办妥转按或涂销抵押手续前,卖方仍需按时向银

行偿还贷款。

第十一条买卖双方确认独家委托经纪方提供中介服务,且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了

合同,卖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于本合同签

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或卖方逾期支付咨

询及中介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1%向经纪方支付违约金。如买方或

卖方违约,导致交易不能进行或者交易取消的,则违约方需赔偿另一方已支付

的咨询及中介费。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经纪方不代收代管交易资金,买卖双方可向银行申请办理资金

交易托管业务。如需经纪方协助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卖方在收取定金时须将权

属证明原件交给经纪方,并由买卖双方公证委托经纪方办理相关手续。

卖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者应违约而无法将该物业售予买

方的,应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卖方并需退回买方已付的

所有费用。

卖方逾期交付该物业,或者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

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买方有权不再购买

该物业,卖方应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

第十三条 买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物业,或者应违约而无法买入该物业的,应向卖

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

买方逾期支付楼款,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楼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

金。逾期30天,卖方有权不再出售该物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

10%作违约金。

第十四条 买卖双方确认,经纪方与买方或卖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者经纪方出具的任何

声明、承诺书等文件,必须加盖经纪方的公章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 无论本合同是否已履行,如卖方、买方或经纪方任何两方或三方争议且无法协

商解决的,应向合同履行地即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如卖方或买方委托他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则卖方或买方的委托代理人同意向

经纪方连带承担支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的责任。

第十七条 卖方同意买方或经纪方可将款项存入下述账户,视同卖方已收取款项:

开户银行名称: 户名: 账号:第十八条 买卖双方的有效文书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自邮寄之日起五

天内视为到达。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份内容必须一致,持有情况如下:卖方一份,买方一份,

经纪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的修改或补充):

附件一:

买卖双方一致同意由买方按下述第 项支付楼款并办理交易手续。如在交易过

程中,因房管局等政府部门或银行原因导致延期的,则时间相应顺延。

1. 一次性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定金。

(2)买卖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首

期楼款(已包含定金)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元)应在取得房地产交易中心收缴证件收据当天支付。

(3)于交易过户完成当天(以付清双方交易税费为准)付清楼价余款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交易过户手续需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以付清双方交易税费为准)。

2. 按揭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房产合同 篇5

现委托广东省阳山县佰姓地产中介(以下简称“佰姓地产”)独家代理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 、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广东省阳山县 2、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

3、出售价此价包括自买入该物业后至本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由买方支付。

5年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时间:从年年月 日止。

二、指定佰姓地产为该物业出售的独家代理公司:

1、佰姓地产预先支付人民币该物业的,独家委托费即转为购房款使用。

2、如超出委托限期,独家委托代理费用由本人收取,不予退还。

3、一旦达成上述条件,全权委托百姓地产适当收取客户定金。

4、本人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独家委托费

三、百姓地产在代理期限内寻找合适的买家 。如该物业成功出售,超出委托价钱部分作为佰姓地产的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没有异议。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该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佰姓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利用佰姓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将向佰姓地产支付第二条规定之代理费 3 倍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佰姓地产同时会向买家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及佰姓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 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房产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姓名: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双方约定,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活动。

1、房产出卖;

2、房产购买。

第二条 房产情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外环线以__________,产别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层数为__________,所在层__________。

权属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权人__________;房屋为共有的,其他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方式__________,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见附件一。

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类型____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双方实地查勘,房产实物状况及相关设施,符合双方约定。

房屋相关设施及平面图见附件二,房屋抵押、租赁情况见附件三。

第三条 房产价款、其他价款

房产价款为__________元(币种:__________),计__________(大写),其他价款为__________元(币种:__________),计__________(大写)。

第四条 中介服务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中介服务期限自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止,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中介服务报酬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中介服务报酬的计算方法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支付的其他费用(须注明具体缴纳金额或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有效证件或资料(注明为原件还是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约定,甲方负有下列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产出卖的,应如实告知乙方房产相关情况,提供房屋平面图(附件二)。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件或资料(注明为原件还是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约定,乙方负有下列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产购买的,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房产相关情况,提供房屋平面图(附件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报酬的,甲方应按约定服务报酬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或全部完成中介业务的,乙方应按约定服务报酬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附件四)。

附件一至附件四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订立之日起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产合同 篇7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付款时间、方式约定

乙方分三次向甲方用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购房款壹佰万元整(即 000000元)。第一次:乙方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房款陆万元整(即60000元);第二次:支付甲方用于偿还其在中信银行雨花亭支行购买该房屋所借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第三次:待甲方执行完《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相关条款当日付清全部余款。

二、甲、乙双方在望城办理房屋登记机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税费由乙方全额缴纳。

三、甲方转让房屋后,该房屋之附属从权利(如开发商赠与的阳台、花园等)相应转让给乙方;乙方即享有该房屋之所有权利,并在全部购房款付清之日,交接钥匙。

四、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无任何纠纷,如物业管理费已交清至xx年 月等。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解除合同的,责任方须按《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 0%赔偿对方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房产合同 篇8

甲方(赠与人):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是甲方的________(关系),甲方还有其他子女,为防止家庭纠纷,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房屋为甲方与丈夫(过世,系乙方之父)共同出资建造。

2.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3.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因属农村自建房屋无产权证,门牌号位________

4.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为申请宅基地自建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 上述赠与房屋如果动迁,所产生的货币安置或房屋安置及其它相关权益一并赠与乙方。乙方负责安置甲方居住并赡养甲方。

第三条 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同意接受赠与并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产权证尚未办理,所以不以办理过户手续为生效条件。

第四条 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村委会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五条 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