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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

时间:2026-06-03 07:10:03
实用的居间合同集锦9篇(全文共13353字)

实用的居间合同集锦9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居间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居间合同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代理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区,为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字第号”。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人民币(大写)拾万千佰拾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一、一次性付款:

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

(1)乙方于年月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2)丙方待房屋全部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结款通知单签字后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全款。

2、乙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的

(1)乙方于年月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二、分期付款:

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的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

3、第四条房屋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甲方承担已方承担。

第五条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元。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元,如因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代理费的%,计人民币(大写)元。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代理费的%,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方须提供相关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交由丙方,丙方在甲、乙方提供相关证件齐全后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如发生产权纠纷、债权纠纷或租赁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甲方应在收到:

(1)乙方全部房款日内,

(2)房屋过户完成后日内,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单附后)

第九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在时间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

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卖方及配偶):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

房产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房产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丙方(经纪代理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移交清单: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甲方(卖方)代理人:

乙方(买方):代理人:

丙方(经纪代理方):经纪人:

年月日

居间合同 篇2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收购成都xxxxx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100%股份,引荐甲方和xxxx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xxxx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xxxx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大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xxxx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xxxx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xxxx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xxxx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xxxx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xxxx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xxxx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xxxx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xxxx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xxxx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年月

居间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期货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1.2 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具备期货经营业务资格的独立机构。

1.3 乙方是满足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及甲方规定从事期货居间业务条件的自然人。

第二条 居间事项

2.1本合同所称居间业务是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介绍客户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委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客户介绍甲方和期货市场的基本情况、向客户传递由甲方统一提供的宣传推介材料、研究报告及与期货投资有关的信息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可以委托机构从事的其他活动。

2.2 乙方开展期货居间业务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规定、自律规则等。 第三条 委托期限

3.1 本合同委托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规定、自律规则等对乙方的资质、行为进行检查和审定;

(2)有权对乙方介绍的客户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客户不予受理; (3)有权对乙方开发的客户进行统一客户管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4)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网站等对乙方身份进行公示,包括乙方姓名、期货从业资格考试信息、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自律规则要求的其他信息;

(5)有权对乙方居间行为进行管理、调查、质询和风险评估,督促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乙方应积极配合。当乙方发生违约或侵权行为时,有权暂缓、扣除部分或全部居间报酬的发放、解除本合同并向协会通报等;

(6)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规定、自律规则等变动情况,对本合同进行相应修改或调整;

(7)为乙方开发的客户提供开户、期货交易、结算、风险控制、保证金管理等服务; (8)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发放居间报酬,乙方从事居间行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居间报酬,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税费; (2)保证提供各项材料真实无虚假,自愿接受证监会、期货业协会等主管机关监管,如基本情况及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发生调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不得以期货公司名义设立经营服务网点或为客户提供集中交易场所,以期货公司名义招聘人员、印制名片或宣传资料,代表期货公司与客户签署协议等;

(4)不得代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资料变更、密码重置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5)不得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者担保,或者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6)不得故意隐瞒期货投资的风险或夸大期货投资的收益,向客户提供虚假资料,诱骗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或以获取佣金为目的唆使客户频繁交易;

(7)不得提供期货行情信息或提供其他咨询服务,但机构已获得监管部门相应业务许可资质的除外;

(8)不得对客户期货交易的收益作出承诺,或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共担风险; (9)不得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10)不得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11)不得同时与两家(含)以上期货公司存在受托开展介绍业务关系,或将同一客户向多家期货公司介绍;

(12)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居间报酬、风险管理金及支付方式

5.1 本条所称居间报酬仅指开展期货经纪业务居间的报酬,如乙方提供其他期货业务居间服务的,相关报酬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约定。

5.2 乙方介绍客户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并入金后,可以认定乙方提供的期货经纪居间服务成功,从乙方介绍客户发生实际交易起,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5.3 甲方根据乙方介绍客户创造净手续费收入(剔除成本后)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居间报酬支付给乙方,具体以甲方实际支付的居间报酬为准;

5.4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支付的居间报酬均为含税价,乙方按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在其所得的报酬中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代扣代缴;

5.5 甲方每月从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提取10%作为风险管理金,用于弥补乙方可能发生的违约、违规行为或乙方介绍客户发生风险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损失总额超过风险管理金的,乙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5.6 当提取风险管理金达到时,将不再提取;

5.7 若居间合同终止后满六个月,乙方未发生任何业务风险或损害甲方利益情形的,甲方应在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合同期内提取的全部风险管理金,但不支付相应的利息。

5.8 甲方每次为乙方办理居间报酬划转的最低限额为元,如乙方当月应付报酬不足上述标准的,则由甲方暂代为保管,累计至以后月份达到最低限额或合同终止时划付。

5.9 居间报酬按月以人民币结算,扣除风险管理金后,甲方在每月第十五个工作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划转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10 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支付居间报酬账户及账号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本合同任何条款、本合同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保密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合同任何条款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7.1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文件。

7.2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一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3 乙方若从事合同约定的禁止情形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条款及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8.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给客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1.1 本合同附件及其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附件中双方所留的地址即为法定通讯地址,一方按此地址寄出的函件,即视为对方已收到;一方地址如有变更,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在对方收到变更通知前已经交寄的函件仍为有效。

11.3 本合同如与国家法津、法规和规章以及证监会、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及地方期货业协会等的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证监会、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及地方期货业协会的规定为准。

11.4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委托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盖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 篇4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办理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土地(以下简称“土地转让项目”)转让签约的各项事宜,引荐甲方和该土地的使用权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土地转让项目的重要信息,并由乙方促成甲方最终取得该土地开发建设权。

第二条 转让土地的慨况描述

2.1土地座落:

2.2土地面积:

2.3土地用途:

2.4土地现状: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土地转让单位所签订的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应协助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3、合同期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有其他行为表明拒绝签约的,否则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合同。

4.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4.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转让土地项目的信息,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转让土地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如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6、乙方向甲方提供拟转让土地的`图纸、拆迁安置户的拆迁安置情况(包括住户、商铺、写字间),需保证所有拆迁安置户全部按期搬离;保证土地达到挂牌条件;协助甲方对土地的摘牌。

4.7、保证甲方取得土地后房屋开发的容积率不低于

4.8、乙方在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土地转让合同,那么在甲方与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土地的转让手续搬离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的关系。“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土地使用权单位未签订书面的有关合同的,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五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5.0,规划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平方米;帮助甲方取得规划条件的审核通过。

5.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

5.2、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取得土地挂牌后日 内向乙方支付40万元整;在甲方取得全部土地的摘牌后 日内结清剩余40万元。

5.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六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 年 月 日前,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 诚信原则

8.1、在本合同委托期和有效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

8.2、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8.3、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9.1、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按居间报酬支付时间代为扣除8%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9.2、甲方与土地转让方对于合同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9.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经营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居间合同 篇5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办理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土地(以下简称“土地转让项目”)转让签约的各项事宜,引荐甲方和该土地的使用权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土地转让项目的重要信息,并由乙方促成甲方最终取得该土地开发建设权。

第二条 转让土地的慨况描述

2.1土地座落:

2.2土地面积:

2.3土地用途:

2.4土地现状: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土地转让单位所签订的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应协助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3、合同期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有其他行为表明拒绝签约的,否则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合同。

4.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4.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转让土地项目的信息,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转让土地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如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6、乙方向甲方提供拟转让土地的图纸、拆迁安置户的拆迁安置情况(包括住户、商铺、写字间),需保证所有拆迁安置户全部按期搬离;保证土地达到挂牌条件;协助甲方对土地的摘牌。

4.7、保证甲方取得土地后房屋开发的容积率不低于

4.8、乙方在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土地转让合同,那么在甲方与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土地的转让手续搬离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的关系。“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土地使用权单位未签订书面的有关合同的,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五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5.0,规划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平方米;帮助甲方取得规划条件的审核通过。

5.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

5.2、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取得土地挂牌后日 内向乙方支付40万元整;在甲方取得全部土地的摘牌后 日内结清剩余40万元。

5.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六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 年 月 日前,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 诚信原则

8.1、在本合同委托期和有效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

8.2、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8.3、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9.1、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按居间报酬支付时间代为扣除8%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9.2、甲方与土地转让方对于合同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9.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经营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居间合同 篇6

销售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销售居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售卖条件寻找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买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买家订立买卖合同,实现甲方产品的销售,并获得按照甲方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重量为依据计算的收益。

甲方产品质量状况描述: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协议期满,若甲方与原乙方介绍的达成协议的买家继续供货,本协议期限顺延。

第三条: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供产品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不得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达成协议及进行交易。

4、在与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进行接洽前向乙方确认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客户名单。

5、甲方必须保障乙方的权益,当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进入紧密的洽谈,合作阶段期间,甲方应优先给予乙方介绍的买家机会,或在同等条件下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先行达成买卖合同。

6、按照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所签订的协议,按时如约供货。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为甲方产品销售提供居间服务,并促成甲方与买家的买卖协议成立。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

3、乙方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介绍和传递甲方的缔约条件,任何改变、越权、或新的承诺都必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才发生效力。

4、若在协议期内,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任何买家签订买卖合同,则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任何费用和报酬。

5、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协议后,协助甲方协议的履行及货款的回收。

6、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房屋维修合同)

8、乙方领取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是指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就产品销售签订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收回销售款项。

第六条: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报酬约定: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元至元时,乙方的报酬以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元至元时,乙方的报酬以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2、支付约定:

(1)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合同后支付报酬总额的10%;

(2)甲方收到买家支付的总货款的50%时,支付报酬总额的40%;

(3)甲方收到买家的全部货款后,再支付余下的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成交的,仍需应按照本协议第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2、甲方未如约支付报酬,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3、乙方对甲方有隐瞒或欺诈造成已签订的买卖无法履行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报酬,并支付违约金万元。

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若乙方擅自转委托,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第八条: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可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 篇7

甲方(承建方):

乙方(居间方):

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现就乙方为甲方联系承接工程的居间有关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并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本项目由许昌世龙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开发,立项为许昌世养殖大型养牛场(许昌发改委网可查),地址在河南省许昌市灵井镇。

二、工程主要内容及造价:总投资3.8亿人民币,一期工程1.8亿,先签1亿元钢结构厂房合同。

三、工程取费及结算方式:河南省20xx年定额预算,二类取费不下浮,执行当地最新人工工资物价调差,预付备料款35%,月进度结85%,完工留3%保修金(一年)。

四、有关文件及资金情况:有开工许可证、土地证、建设证、省市发改委批文,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已到帐资金1.5亿人民币,可在银行查验。

五、操作程序:甲方对上述内容认可并到现场实地考察,查看并确认有关文件及资金到帐的真实信后,向业主交纳报名费贰仟元,图纸费叁仟元(如签不到合同此费用伍仟元可当场退给甲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再向业主交纳叁万元议标费,并向业主开具伍佰万元人民币银行保函合同履约金,业主向甲方开具十天内进场开工通知书(如三天内没有开具进场开工通知书,议标费叁万元可以退给甲方),甲方进场后七个工作日内业主向甲方专用帐户支付所签合同总造价35%的备料款;其他有关事宜甲方与业主商谈。

六、乙方责任:

1、上述一至五条款内容由乙方提供,并确保内容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否则,承担甲方人员往返车费、吃住费用。

2、乙方先负责甲方人员去现场的车费。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要具备钢结构施工二级以上资质的技术能力和有关资金实力,并带好与业主签合同的有关证照、法人委托书等有关手续。

2、甲方人员到现场后,如上述一至五条款真实可靠,此时甲方要支付乙方人员往返车费、吃住费用。

3、上述一至五条款内容如真实可靠,因甲方原因不与业主签订合同,则甲方要双倍赔偿乙方人员往返车费、吃住费用;今后只要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任何合同,此居间协议仍然有效。

4、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后,甲方要先支付乙方人员的前期费用贰万元,此钱从以后的中介费中扣除。

八、居间报酬及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所签合同总额的7.5%(领导好处费5%,中介费2.5%)的报酬,甲方收到第一批预付款三天内向乙方支付总报酬的50%,其余50%,按甲方施工进度支付。

2、如甲方不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乙方有权:①要求业主直接从甲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向乙方支付每天5%的滞纳金;②向甲方提起诉讼,甲方要承担全部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③采取其他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责任人(签名盖章): 乙方责任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月日

居间合同 篇8

甲方(购买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居间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身份证号码:

受甲方委托,乙、丙方双方提供居间服务相关事项,协商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丙方就甲方购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宗地号:G09307-0097,宗地面积:29011.43 ㎡, 工业用途的地块,分别为70%、30%的股权提供有关股权转让的居间服务。

三方确认:上述股权交易信息系由乙方、丙方向甲方提供的,并将获悉的相关其他信息告知甲方,经乙方、丙方撮合、协调,已经与深圳市XXX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及公司管理层就上述交易事项进行了实质性谈判,目前正在就股权买卖合同的细节问题进行进一步协商。据此,甲方承诺:若上述交易最终成功,本次交易的居间服务是由乙方、丙方完成的,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费用给乙方、丙方。

第二条 乙方、丙方义务

1.继续积极努力做好后续工作,协调相关事务,并及时沟通。

2.继续协助甲方做好股权转让的前期准备及沟通工作,促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股权转让相关工作,积极同股权转让方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及工商变更登记,不得阻碍乙方、丙方居间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本次交易的居间服务费用为 45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但不含用地商业性质变更为商住性质转功能所需的费用。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2 日内,由甲方将上述居间费存入监管帐户。承诺当甲方购买的股权过户70%,则要先解付居间费用为:人民币25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税率为7%,扣除税款后应付金额为:人民币 2325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贰拾伍万元整);在股权过户100%成功后,则在过户之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起 3 日内由乙方、丙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深圳市XX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登记为甲方的材料通知银行解付监管的居间费用余额为:人民币20xx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扣除税款后应付金额为:人民币 186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万元整)转至指定账户。

第五条 三方清楚,甲方购买上述XXX公司持有的深圳市XX置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需要通过拍卖程序参加竟拍,而且经乙方居间,甲方与深圳市XX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已经确定该30%的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4950万元。乙方承诺,若甲方参与竞拍该30%的股权的成交价款超出人民币4950万元的部分,则由甲方应付给乙方、丙方的居间服务费中支出,支出后剩余部分才是乙方、丙方最终的居间服务费。居间费不足的支付该差额的,不足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拍卖所需的佣金由乙方、丙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三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 篇9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 、其他说明:

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