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合同1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现有 路_______里(巷)________号____________的房屋,其所有权属房屋所有权号 ,经协商愿出租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房屋结构出租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________元,租赁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前往你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请给予办理。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合同2一、项目名称: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政策依据:
《X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X市人民政府第号令)
三、受理条件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其中,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租赁当事人双方、单方均可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申请材料: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新增(FD0004)提交以下资料:
(一)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租赁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二)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5、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资料(原件)。
(三)租赁当事人订立公有住房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变更(FD0005)提交以下资料:
(四)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后,租赁当事人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延续(FD0006)提交以下资料:
(五)因租赁合同到期订立续租合同的,租赁当事人申请延续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租赁合同或者续租协议(原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注销(FD0007)提交以下资料:
(六)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租,或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租赁当事人申请注销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其中,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需要提交提前终止协议。
注:以上六种备案情形涉及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的,只需提交该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人员核验相关申请资料;
3、符合规定的,发放备案通知书。
六、受理部门
X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联农路297号5号窗口
七、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参考
编号:房租备〔 〕第号
种类:房屋出租□房屋转租□承租权转让□承租权互换□商品房预租□
所有选择项在相应的□内打√ x市房产管理局制
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合同3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坐落于_______;门牌号为_______。
2、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3、租赁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如水表、电表、燃气表现数)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该附件是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4、房屋权属:甲方持有,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租赁用途、期限
1、甲方同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房屋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年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按约定将租赁房屋实际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赁期间届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 ……此处隐藏7101个字……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合同13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现有路_______里(巷)________号____________的房屋,其所有权属房屋所有权X号,经协商愿出租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房屋结构出租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________元,租赁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前往你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请给予办理。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1、此申请书空缺栏由租赁当事人[合同"条款对应内容认真填写。
2、合同期内如发生与租赁有关的违犯法律、法规和办法的`行为,由租赁当事人承担。
3、出租人联系电话:联系人:
承租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合同14现在租房不是光签合同那么简单,必须到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去登记备案。市房管局、民政局公布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试行)》,明确了哪些情况需要备案,如何备案,还提供了合同备案申请书示范文本及填写说明。根据最新的操作规则,租赁合同期内的新增、变更、延续、注销甚至租金变化均需进行登记备案。这一新规已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不过,多家房屋中介公司反映,“十一”后新租房的房东仍有不愿去备案的。
租金调整也要申请备案
根据《操作规则》,租赁当事人签订出(转)租合同后,应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受理中心申请租赁合同新增登记备案。此外,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租赁期限、租赁价格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到原登记备案的受理中心申请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如果租赁合同到期签订续租合同的,则申请租赁合同延续登记备案。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或到期不再续租的,则要申请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
办理备案申请应到所属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交材料、填写申请书,核验通过,而且符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定的,受理中心会当场打印并发放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并加盖专用章,统一立卷归档。备案工作完成。
21世纪不动产法务总监尹新民表示,这份申请书基本沿用了旧版申请书的主要内容,但做了细化。一是房屋面积细化到了包含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居住面积三项。二是细化了备案的种类——分新增备案、变更备案、延续备案、注销备案四项,每项都有对应的填写内容。
房东担心被征税不愿备案
目前本市的大部分房屋租赁都是通过房屋中介完成,根据操作规则,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无需另行提交租赁当事人的委托书,但应提交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不过,昨天黄浦、静安、虹口、普陀等区多家中介公司透露,“十一”后新成交的租房生意中,如果是公司租房基本都能做到备案登记,但个人租房还是有人不愿办理登记备案。主要还是房东不愿意,房东担心办理了备案手续后会被征税。
【提醒】
备案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新备案登记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租赁合同(原件,转租的话则为转租合同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权属证明(复印件)。权属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含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经过网上备案的商品房出售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已签订房屋交接书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等。
若是办理转租备案,除了以上材料,还要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材料(原件)。
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合同15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具体包括:
1、房地产权利证书(含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部队房地产权证);
2、购房合同书、付清房款证明(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未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的,须提交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
3、已抵押房屋出租,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抵押期限,或抵押合同约定需要征得银行同意出租的,需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抵押贷款合同未注明房屋面积、使用有效期限、使用用途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4、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房屋面积、使用有效期限、建筑用途等具体信息未明的,须提供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裁决书所依据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原件);
5、拍卖所得的房屋出租,须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付清房款证明;
6、临时建筑类房屋出租,须提交经规划或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
7、属于“合作建房”类的房屋出租,须提供行政主管机构的批准文件;
8、改变用途的房屋出租的,须提交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9、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须提供部门盖章,自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10、房地产权利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如无办理延期,则须提交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并要求合同附加因政府拆迁、改造或收回土地,该合同自动失效的`条款(住宅用途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视为自动延期);
11、属于本市农村城市化原村民和非原村民所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提供区查违办或者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使用备案材料。
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收件人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印章,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三)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
(四)出租屋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五)其他材料:
1、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律资格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以部分产权人名义出租的还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原件);
2、若共有人未到场的,且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原件的,须提供共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
3、单位无法提供法定产权证明原件的,可以在复印件上盖单位行政公章,出具无法提供原件的情况说明,并作出与原件相符、保证原件真实、合法有效的声明;
4、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应当持有出租屋编码卡;
5、《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