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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

时间:2026-04-10 07:10:04
关于仓储合同合集10篇(全文共17366字)

关于仓储合同合集10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仓储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仓储合同 篇1

保管方:(以下简称甲方)

存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委托甲方储藏种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提供的仓库在封库后必须满足“五无”、“三防”标准。五无即无虫害、无混杂、无霉变、无鼠害、无事故;三防即防水、防火、防盗。封库期间库温保持在—10℃以下;乙方种子入库时要达到国标水分标准,即不高于14%。

第二条:储存数量:总储存数量约(玉米种子)7000吨。数量以过磅检斤为准,超出7000吨按实际数量计算,其发生检斤过磅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储藏中途种子出库,储藏种子数量仍按7000吨计算合同期限为一年。储藏周期结束合同终止,如果乙方继续租用,按实际库存数量进行计算。

第三条:仓储时间为20xx年月日至201年月日。

第四条:贮藏时间及贮藏费:入库时间由我方种子入库开始计算,制冷时间由我方控制,由双方签字制冷时间才可以生效,但不能低于5个月,建议入库初期边入库边制冷这样可以控制种子温度里外一致,这样可能制冷时间达到6个月,制冷期间收取每月60元/吨的储藏费,非制冷期间收取每月7元/吨的储藏费(以上的费用对方负责开具发票,发票费用由对方承担。)。

第五条:入库时支付全部费用的50%,种子入库后支付全部费用的30%,贮藏期满调出甲方仓库前,一次性支付全额贮藏费用。租赁期间,乙方不及时交费,甲方有权阻止其种子出库。

如乙方逾期提货,导致仓储费在合同期内不能一次性结清时,其所储种子按商品价格计算与其所欠仓储费相当时,甲方有权做转商处理以顶仓储运费等费用。仓储期间,对方负责制冷技术,我方派人看管库房钥匙及库房温度并做好记录。

如没有满足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五无”、“三防”标准和/或库温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自然损耗超过2‰的部分,甲方按种子进价(16元/千克)给予赔偿。

第八条:种子封库期间水分不得高于入库水分提高0、2%,芽率较入库时不得有明

显下降。否则甲方应按种子成本价(16元/千克)给予赔偿,但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储存费用总额(因出库期间气候等原因造成水分增加除外)。

第九条:种子入库、出库时,甲、乙双方应有专人在场。出库时提货方必须持乙方入库交接单,经甲方核准无误后,办理出库手续。乙方应妥善保管交接手续,如有遗失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甲方应做到一车来一车走,品种不混杂。

第十一条:对乙方交付保管的包衣种子,甲方在装、卸及管理等过程中应注意采取合理防护措施。因防护不当对人、畜等造成伤害等意外事故发生时,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提供种子包衣剂名称、类型及解毒药剂及使用方法,若因乙方没有提供前述信息造成意外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在出入库期间,乙方的保管人员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所贮藏种子的质量。

第十三条:保管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等)造成造成损失或不能按时出库时,甲方不予负责。甲方应将灾害情况立即通知乙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灾害损失,但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六条:种子出库、入库对方负责提供运输车辆、装卸工人及装卸机械,保证每天卸车入库不低于400吨(包括机械使用和电费),如不能及时入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有效期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仓储合同 篇2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存货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钢材在乙方仓库储存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标的物

甲方在乙方仓库储存的钢材(以下简称“仓储钢材”)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技术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一(仓储钢材明细表)。

2、储存场所

2.1仓储钢材的储存场所为:。仓储钢材占用储存场所内的储存位置为 ,面积为: 。

2.2乙方保证储存场所适宜储存仓储钢材,并承诺将在储存期间内使储存场所始终保持适宜储存仓储钢材的状态。

2.3乙方应根据仓储钢材的特性、生产厂的计量方式(标准)及甲方的要求,按品种、规格、长度等分别进行存放。

2.4乙方应仅在第2.1款规定的储存场所的指定储存位置储存仓储钢材。除本条第5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事先达成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变更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

2.5紧急情况下如不变更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将可能导致仓储钢材的重大损失时,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及时将仓储钢材转移至其他与本合同项下的储存场所同档次且适宜储存仓储钢材的地点或储存场所内与储存位置同等条件的其他储存位置,并毫不迟延的向甲方发出存在紧急情况的书面证明以及变更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的书面通知。乙方根据本款变更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后应与甲方就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的变更事宜另行达成协议,且就仓储钢材转移日起至双方达成协议前的仓储费按下述较低的标准计付:

(1)变更后的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当时的通常的日仓储费;

(2)本合同项下规定的日仓储费。

3、验收和入库

3.1乙方应于仓储钢材运至储存场所后且入库前,立即对仓储钢材进行验收。

3.2乙方对仓储钢材的验收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储存钢材明细表核实仓储钢材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并清点随仓储钢材提供的书面资料(如有)。

3.3乙方在验收时发现仓储钢材任何数量差异或品质不符等情形,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即视为乙方无异议。

3.4乙方对仓储钢材验收完毕后,应立即向甲方签发由乙方签字盖章的仓单,并应立即办理仓储钢材入库相关事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5仓单应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3.5.1乙方的名称、住所;

3.5.2仓储钢材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3.5.3仓储钢材的损耗标准;

3.5.4储存场所;

3.5.5储存期间;

3.5.6仓储费;

3.5.7仓储钢材保险情况;

3.5.8仓单填发地和填发日期及乙方公章和经办人员签字。

3.6验收完毕后,乙方迟延出具仓单或迟延办理入库手续,因此导致的仓储钢材的任何毁损、灭失等,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储存要求

4.1乙方对仓储钢材的任何运输应遵守下述规定:

4.1.1运输工具:

储存场所内部运输: ; 储存场所外部运输: ;

4.1.2运输包装:

4.1.3搬运要求:

4.1.4其他:

4.2乙方应谨慎妥善保管仓储钢材。仓储钢材在仓储期间发生任何毁损、灭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钢材发生任何锈蚀、损坏、数量减少等异状,乙方应在发现仓储钢材异状后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4.4仓储钢材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仓储钢材,并按甲方指示(或甲方事先指定的凭证)及时足额收货、发货,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处分仓储钢材。

4.5甲方有权随时对储存场所中仓储钢材的情况进行检查或提取样品,乙方应予以配合。

5、出库

5.1乙方应严格凭仓单以及甲方开具的有效提单或调拨凭证(客户存根、回单、仓库留存三联单必须齐全,涂改无效)在有效提货期内发货;乙方应审查是否符合上述提货条件,如发生不符合提货条件的提货申请,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之前不予发货。

5.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开具的有效提单或调拨凭证的要求向甲方事先指定的收货人发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5.3乙方在仓储钢材出库当日,应向甲方发送仓储钢材出库书面报告。

6、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6.1仓储钢材的损耗标准为:。对于在上述损耗标准之内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6.2在任何情况下,仓储钢材的实际损耗超出本条第1款所述的损耗标准,如在仓单签发前验收中发现存在该等损耗,则视为甲方对仓储钢材的数量的变更,如该损耗发生在仓单签发后且仓储钢材提取前,则该等损耗为储存中导致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仓储期间

7.1本合同项下的仓储期间为

7.2乙方应在仓储期间届满前提取仓储钢材。

7.3如甲方在仓储期间届满之日未提取仓储钢材,应按合同规定交付仓储保管费。

8、仓储保管费及其支付

8.1仓储钢材的仓储保管费为每吨每日元,除仓储费外,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8.2仓储费按月结算。

8.2.1乙方应于每月书;

8.2.2仓储保管费针对当月出库的仓储钢材按该等仓储钢材自入库到出库的实际期间计收。对于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在仓储钢材出库时直接向甲方指定收货人收取的仓储保管费,乙方应在付款请求书中扣除相应金额;

8.2.3在收到乙方付款请求书后10天内,甲方按照所确认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仓储费。

8.3仓储保管费的支付方式应以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进行:①汇兑(信汇或电汇)、②票据(支票或汇票)、③现金;

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1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方产生法律效力。

9.2在仓储期间内,如甲方发现储存场所不符合仓储钢材的储存要求,或甲方认为可能导致仓储钢材的损失,甲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可以立即提取仓储钢材且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在此情形下,仓储保管费支付至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责任

10.1.1如甲方未按国家或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仓储钢材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锈蚀、毁损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但乙方明知或应知该包装情况且未书面要求甲方改正的,该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10.1.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如期付款,应按未支付款项‰/日支付乙方违约金。

10.1.3因甲方相关凭证提供不及时或出库提货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2乙方责任

10.2.1仓储期间,若发生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仓储钢材丢失、短缺、锈蚀、毁损、错发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10.2.2由于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赔偿甲方运费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1、不可抗力

11.1由于火灾、洪水、爆炸、地震、政府命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件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该事件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11.2虽然有本条第1款规定,但对于任何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的火灾、爆炸或其他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被视为不可抗力,乙方应承担因该等事故导致的违约责任。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事项

14.1仓储钢材(需/不需)办理商检手续。与仓储钢材有关的全部商检手续由(甲方/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14.2在任何情况下,甲方有权以背书的方式将仓单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在仓单上盖章予以确认,且乙方所有向甲方发出的通知应同时发送该第三人。

14.3乙方应在平方米的办公室壹间供甲方使用。该房间应符合下述条件: 。乙方应负责上述办公室的维护,并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行 账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行 账号

仓储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仓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人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他约定责任

2.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人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或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毁损、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他约定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保管期限

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存货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仓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了加强双方责任,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仓库租金计算

1.为了提高仓库使用率,确保物资安全,经协商,确定乙方提供仓库 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 元,合计月租金为 元整。

(二)货物进出库手续

2.为加强进、出库管理,甲方应按时通知乙方年度、季度、月份进货计划,以利乙方安排各项劳务计划,及时做好收发工作。

3.货物入库一律凭甲方规定凭证所列数量、名称,核点无误后,乙方按规定通知甲方及时记账备存。

4.货物入库前,乙方负责卸车,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会同有关部门作出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甲方与有关部门处理。

5. 凡是货物出库一律凭甲方规定的凭证办法发货,否则不予办理。

6.货物进、出库过程中,如发生差错、事故,应由责任方负责。如因乙方保管不妥,或装卸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需要发往外埠的货物,甲方应在铁路规定的时间内,向铁路部门申请车皮计划,然后通知乙方向发站办理请车,并及时办理整车发货事宜,有关铁路运杂费用暂由乙方垫付,然后再向甲方结算。

(三)劳务费的结算

8.凡整车到达乙方专用线装卸(包括上下盘站作业)进库费每吨收 元,出库费每吨收 元(如火车发货仍按 元)。为便于结算应在入库时一次收清,出库不另收费。

9.凡甲方在乙方专用线上卸车后,组织直发货物,进出库每吨各收 元,直发货物各项手续均由甲方办理,乙方只负责装卸劳务。有关数量、质量、外观由收货人负责。

10.凡汽车到达货物进、出库每吨收 元(入库前如同第4条办理)。

11.凡整车到达专用线的重载车辆,每车皮吨按一元计收过轨费,取送调车费每节 元,由乙方垫付,月底向甲方结算。(乙方结算时应将发站、车号、吨位抄写一份送甲方核对)

(四)其他事项

12.甲方如需乙方汽车运输及装卸货物时,其费用标准按 市运输公司规定计算。

13.甲方需乙方在库内提供劳务时,所需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乙方提供劳力工,每工日按 元计算。(不足4小时按半工日,超过4小时按一工日)

14.为确保库存账物相符,每月末双方对账一次,如发现库存不符合应及时查清,以免影响正常收发、储备。

15.乙方在每月末提出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向甲方开户行托收结算。

(五)共同责任

16.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本协议继续生效,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安排调整仓库。终止协议时,双方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密切协作,争取尽快出库,最迟在三个月出清。

17.本协议自 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8.本协议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 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 份。

甲方负责人:

地址:

单位盖章:

开户行及账号:

电话:

乙方负责人:

地址:

单位盖章:

开户行及账号:

电话:

仓储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储存、保管货物

1.1 甲方以总包形式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保管。

1.2乙方向甲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进行仓储保管的合法资质,并保证严格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安全、稳妥的为甲方进行仓储保管,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损失。

1.3 乙方向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的具体仓库明细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储存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2.1 货物名称:青岛啤酒以及甲方要求保管的货物

2.2 规 格:标准。

2.3 数 量:按照甲方存货计划数量。

2.4 质 量:按照国家规定标准。

2.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保证货物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储存。

第三条 货物保管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3.1 产成品的入库管理:

3.1.1 乙方收货库应严格按照甲方物流管理总部的转库订单收货,无转库订单且无其它通知,货物不得入库;

3.1.2 收货库每日汇总转库数量,并及时与各厂开具的《转库单》核对录入系统(录入的批次及数量应准确无误);对入库数量与《转库凭证》或《转库单》不符的,应及时协调承运单位与各生产厂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3.2 产成品出库管理:

3.2.1 销售订单提货必须严格贯彻“先进先出”原则,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必须有物流管理总部书面通知;样品单提货的,依照单据签库情况发货,正常情况应优先发新批次成品;

3.2.2每笔订单完成后,乙方成品库必须详细记录货物流向,包括货物的批次、数量、目的地及分公司(办事处)或客户名称等,以便在发现不合格产品后,能够及时召回;

3.2.3 若出现产品召回情况,成品库应根据甲方技术质量总部出具的《产品召回通知》暂停该产品出库并对

产品进行隔离、标识和记录,根据成品库发货记录,及时召回流通中的产品,并详细记录召回情况。

3.3 成品储存及管理:

3.3.1 乙方成品库仓库内应划分库区、垛位,建立垛位卡片,储存的成品应按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生产厂、生产日期等分区分类码垛,用标牌做出明显标志;

3.3.2 乙方成品库每日发货完毕后,应对每个垛位的成品实数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应按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厂、生产日期逐项登记收、付、存台帐,保持帐、卡、物相符;

3.3.3 成品入库后,应在考核期限(保质期为6个月的酒为45天,保质期为12个月的酒为60天)前销售出库;对临近考核期限的品种,乙方成品库应提前向物流管理总部汇报,并在相关报表内注明;

3.3.4 在产品入库及出库过程中,乙方成品库对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物流管理总部;

3.3.5 乙方对成品酒的储存保管按照甲方《第三方物流成品酒仓库管理工作标准》执行。

3.3.6 乙方对整合酒的处理方法按照甲方《第三方物流仓库破损酒整合操作工作标准》执行。

3.4 库存报表:

乙方成品库每日将当日发货单据、入库收货单逐笔登记,并于次日9:30前将《成品库收付存报表》报给甲方物流管理总部;乙方成品库每周五根据前日成品结存及生产日期制作《成品酒生产日期排查表》,并注明临近考核期限品种,于10:00前报给甲方物流管理总部。

3.5月末结帐及实物盘点:

每月结帐日收发货完毕后,乙方成品库应对库存成品进行统一盘点,并根据实物盘点数量做出《盘点表》及《库区垛位表》;甲方物流管理总部负责月末根据乙方成品库的《盘点表》与实物进行现场核对,并不定期对乙方成品库进行抽查。

第四条 装卸要求

4.1 乙方装卸人员对货物要做到轻装轻卸,严禁乱摔、乱砸、乱放;因搬运不当造成的破损应按实际货值赔偿。

4.2 乙方叉车装卸时行驶速度要适宜,不得超出载重量规定,应轻装轻卸稳放于车板或地面上。

4.3 当乙方装卸时发现有开箱、破箱、重量不足等缺陷的,装卸人员应及时挑出,单独存放,以便用于封箱、换酒备用,不得将有缺陷产成品装入车、船运出。

4.4 乙方驾驶员、港站理货员等有监督装卸质量的职责,对因监督失职造成的装卸货损,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服务指标承诺与考评

5.1 甲方有权对委托乙方保管的货物进行检查和盘点,并制定考评方法对乙方提供的仓储服务进行考评,考评方法以附件二为准。

5.2 乙方承诺各项服务指标达到附件二之要求,并且于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甲方指定联系人。

5.3 乙方承诺达到附件二约定的各项KPI服务指标,并同意由甲方分别对合同附件二中指定项KPI服务指标进行考评。其中,

5.3.1 仓库面积利用率、仓库库容利用率、盘点准确率、批次记录准确率、装卸效率、信息反馈及时率中任意一项的实际考评结果与乙方在附件二中承诺的标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5.3.2 产品破损率不达标的,由乙方负责按照市场价进行赔偿;

5.3.3 应急反应的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差”,应急反应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良好”,乙

方应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应急反应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5.3.4 物流质量与食品安全得分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85分至94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如为75分至84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如为74分以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xx元违约金;

因服务指标不达标而收取的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月.

第六条 其它服务内容及要求

6.1 由乙方对成品库装卸质量进行直接监督,在成品入库过程中,对成品进行有效地监督,杜绝有缺陷产成品入库;在成品出库过程中,不得将有缺陷产成品装入车、船运出,杜绝有缺陷产成品流出成品库;对装卸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物流管理总部;

6.2由乙方根据入库的产品准确记录产品的生产批次,合理安排库位存放,并在成品出库时准确记录发放批次。

第七条 货物的短损及赔偿

7.1 乙方对甲方交付进仓的货物必须在交付现场按照甲方规定的成品外包装验收标准验收。如果乙方当场未提出书面异议(直接在接受货物的单据上进行批注),则视为乙方已按甲方认可的数量、规格和质量接收货物;乙方对已批注短少破损部分的货物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7.2 乙方必须对已接收的正常货物在服务期间发生的短少、破损和运输错误负责。每月月底经双方实盘确认的盘点差异而导致甲方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当月或后期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如发生前述货物短少、破损,乙方应:

7.2.1 在情况发生后两天内通知甲方并提供短少、破损的货物清单(不管什么原因导致的短损,包括产品丢失、污染、被盗等);无论乙方是否获得保险赔偿,乙方均应负责按市场价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7.2.2 将损坏的货物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在短损报告中详细记载,在与甲方达成协议或得到甲方书面指示后才能处置损坏的货物;除该货物的损坏完全由甲方的过错造成的情况外,相关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7.2.3 按以下标准就短损的货物向甲方进行赔偿:

(1)对于每月产品破损率等于或低于万分之五的部分,甲方将不向乙方进行索赔;

(2)对于每月产品破损率高于万分之五的部分,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如下金额:

a. 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外包装破损的:纸箱破损在总入库数量的万分之五以内的可向甲方申请,超出该范围的须自行向甲方申请购买,纸箱和其他相关辅料以甲方规定计价;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b. 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缺失、受到污染的:按甲方相应货物的市场价金额赔偿;赔偿后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7.3 因乙方发货错误,如发货地址、货物数量、品种、批号与甲方订单不符等原因而造成的甲方损失(含客户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7.4 对于以下货物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1)经甲方认定的是由于货物自身包装设计或材料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失;

(2)因地震、洪水、战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下称为“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5 甲方负责赔偿完全由于甲方指令错误、变更或手续不全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

7.6 双方对于货物的索赔期限为事件发生后的1个月内;1个月后受损方未提出书面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

第八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

8.1保证货物本身的安全性:甲方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未经允许不得将易燃、易爆、具腐蚀性等危险品存入库房,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8.2 因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的货物损坏、变质,由甲方负责。

8.3 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乙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义务:

8.4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要求支付乙方仓储费用、装卸费等。

8.5 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有关信息、有效的单据及预留印鉴式样。如有变更,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不及时提供单据及预留印鉴式样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8.6 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堆码、保管技术规范、有效票样样板。

8.7 为了确保产品安全,甲方要不定期到仓库对仓储产品进行抽检。

8.8 严格遵守消防部门及乙方有关仓储安全防火、防爆、防毒的规定。

第九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乙方责任:

9.1 在单据手续不全或明显不符的情况下出库,致使货物被冒领而造成甲方货物损失的,乙方按甲方货物市场价负责赔偿。

9.2 保管期间发生的货物破损、短少、水湿、受潮、污染、冻损等,乙方应按甲方货物市场价负责赔偿。

乙方义务:

9.3负责库房的维修管理,提供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保证消防安全;提供足够数量的垫板、托盘,保证货物的干净和干燥;保持库房整洁,满足存货方每月所需仓库的使用面积;并及时满足甲方扩大销售城市所需的相应网点仓库资源。

9.4提供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甲方货物出、入仓库及日常的货物保管工作,并保证有足够数量的搬运工人和装卸设备。

9.5 提供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货物出、入库装卸服务。

9.6 按照双方约定的运作流程进行作业,并及时提供有关报表及统计信息。

9.7负责出、入库及在库货物的管理,商品堆码符合甲方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甲方有关工作:如每月盘点和对帐、提供保险索赔单证、不定期抽检等。

9.8货物有异状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否则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储存期间,如发生储存货物因潮湿、火灾或相关人为保管原因而出现产品变质、损耗、丢失,乙方应按照储存物的市场价于15日内全额赔偿甲方,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各项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费用结算

11.1 具体价格详见附件一《合同价格表》。

11.2 甲乙双方明确,除另有书面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约定款项为本合同的全部价款,甲方将不再另行向乙

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1.3 仓储费用结算方式:采用月结方式,次月10日前,乙方按照附件一约定仓储管理价格、三层码垛服务费开具国家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

11.4 装卸费用结算方式:采用月结方式,与当月本仓库转储订单及配送订单的运输费用同步结算;乙方开具国家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合格单据及发票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

11.5 仓储装卸包干费用结算方式:采用月结方式,按当月仓库出库订单数量统计;乙方开具国家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合格单据及发票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如果一方因地震、洪水、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下称为“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 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其义务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其应该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清楚地向对方指出可以预测到的后果,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由相关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的相关证明。

12.3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把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减到最低。声称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尤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以减轻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并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重新履行受该事件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保密

13.1 乙方对本合同具体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晓的有关甲方的任何商业资料及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未获得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此类资料或信息直接及间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知悉;且乙方不得因本合同而利用甲方名义为其进行宣传。

13.2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时间。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4.1 运输破损由乙方出具验收报告,送交甲方确认,并保留由承运方代表签字认可的原始记录备查。

14.2 本协议附件规定的运作流程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规方负责;附件清单如下:

附件一:《合同价格表》

附件二:《KPI服务指标承诺》

附件三:《产品托盘堆码标准》

附件四:《货物装卸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

附件五:《第三方物流成品酒仓库管理工作标准》

附件六:《第三方物流仓库破损酒整合操作工作标准》

附件七:《环境及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八:《装卸吨位折算方式》

14.3 发生临时性面积增加情况时,按当月实际使用面积,比照本协议规定面积价格执行。

14.4 在合同期,乙方如需更改仓库使用用途,需负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如甲方因政策变化需撤换仓库,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当一个月的仓储费用作为违约金。甲方在付清至撤仓日所欠乙

仓储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第一条 仓储物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

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

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________。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 储存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 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_。

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_。

第十二条 仓储费(大写):_________。

第十三条 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_________。

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存货人(盖章):_________保管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____银行帐户号: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仓储合同 篇7

仓储物流协议

甲方(存货方): 某某日用百货进出口公司 乙方(保管方):某第三方物流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存货方)委托乙方(保管方)为其产品提供仓储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货物描述

1.1 产品名称:椰壳纤维

1.2 数量:每批到货数量依据甲方实际到货件数及重量为准。

1.3 包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铁路运输、空运等质量要求。

第二条、货物验收入库

2.1 货物验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准确的货物清单。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包装进行验收,若货物与随货清单不符合、有包装缺陷或运输中的货物磕碰,乙方可暂拒接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商合理方案以便及时解决。

2.2 货物入库: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来货进行过磅(至货场过磅处),乙方验收员对照甲方随货清单核对货物外观质量及规格、数量、重量无误后即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甲方回执单上签字、盖章。

2.3 因甲方货物存在吸湿及干燥天气下的水份蒸发等自然现象,允许产品存储期间重量± %。

2.4 乙方只负责产品包装及外观质量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及使用性能负责。

第三条、货物出库及结算方式

3.1 货物出库:甲方以传真形式将填写正确、签字盖章齐全的出库单传递乙方(出库单签字样式附后),乙方依照单据注明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指标办理出库手续。依据甲方要求,乙方对每笔出库货物均需过磅称重并做记录。

3.2 甲方委托的提货人须出具经办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乙方不接受任何口头指令。

3.3 乙方应确保甲方货物及时出库,货物一经经办人签收出库后出现的损坏、缺少等情况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四条、配送服务

4.1 甲方货物运至乙方的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乙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自乙方仓储地至及 东外环业务。

4.3 遇大宗货物出库配送的,甲方须提前2日告知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5.1 收费标准:

5.1.1仓库租赁费每天按 元 /吨计费;

5.1.2装卸费按 元/吨计算;

5.1.3过磅费按 元/吨(一进一出)。

5.1.4单车运输在 吨(含)以下按 元/车收费,超出20吨按两车标准收费,此费用只限“坊子库—清池”或“坊子库—寒亭东外环”此两线的单程距离,超出此距离将增加收费。

5.2 结算方式:以电汇方式收取,按 月 结算,次月5日前乙方出具结算清单,甲方确认后于乙方开具发票后5日内付款。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货物包装应符合储运要求,因包装质量带来的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6.1.2 甲方应采用随货捎带或传真形式将每批所发产品的出库装车清单等资料及时送达乙方,因单据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1.3 因甲方的产品质量造成收货方拒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拒收需乙方载货返回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倍运费。

6.1.4 甲方自提货物,必须是甲方业务员或甲方书面授权委托人自提。

6.1.5 甲方更换驻潍代表或业务员,需向乙方提供盖有红章的甲方任免报告或文件。

6.1.6 甲方工作人员及甲方委托的送、提货人员进入乙方库区应严格遵守乙方仓储管理规定,爱护乙方仓储、办公设备。

6.1.7 当存货全部提走之前,甲方须结清全部仓储、装卸、运输、过磅等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发货。

6.1.8 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仓储物流服务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额的5%向乙方另付滞纳金。

6.2 乙方责任:

6.2.1 提供的存储条件达到防火、防潮目的。

6.2.2 在货物仓储期间造成的货物短缺由乙方负责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6.2.3 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甲方随时带人看货,乙方将予以配合。

6.2.4 承诺按甲方指令及时、准确办理来货入库、发货配送工作。

6.2.5 依甲方需求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通报甲方产品库存情况,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报表,报表格式由甲方提供。

6.2.6 应指定专人负责甲方的相关业务和操作。

6.2.7 发货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

7.1 由于不可抗力情况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7.2 遇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传真等方式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违约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单方面不履行合同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直接提交被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一切经济损失由败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期限

9.1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20xx年 月 日到 年月 日。

9.2 本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应于期满时终止,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9.3 对于合同期满,甲方壹个月内不续签合同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的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9.4 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5 本合同所有附件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附件共张。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仓储合同 篇8

编号: 储字 号

甲方(存货方)

乙方(保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仓储保管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存储货物的情况

甲方将其经营的中药材,其他有关商品存放在乙方仓库,具体存储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情况由甲方向乙方提供。

第二条 存储货物的货权

凡以甲方为收货人或由乙方收货的所有到达乙方仓库的货物,其货物的所有权属甲方。

第三条货物的验收入库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乙方应按验收资料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验收资料不符,乙方应在返回的入库单上记载并于发现后的一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货物入库完成后,乙方应填报入库单,入库单中应表明货物的垛号,并在入库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入库单先发传真再邮寄给甲方。

第四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和入库货物的特点,合理地安排货物的存放地点,并使其符合相应的保管条件,确保甲方货物的安全以及货物在质量和数量上免受任何损失。

第五条 货物出库手续

所有甲方货物提货一律凭甲方开具的加盖甲方“出库专用章”的提单或提货传真件放货(提单上要注明提货人身份证号码)。提货人凭提单传真提货,乙方必须电话向甲方确认后才可以放货,遇有疑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实发数与提单数存在差额,乙方应按实发数将提单返还联及时返还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费率标准

1、仓储费***元/吨天

2、集装箱掏箱费20英尺***元/只,四十英尺***元/只(人工散货)。

20英尺***元/只,四十英尺***元/只(托盘)。

3、卡车卸车费**元/吨。

4、入库费***元/吨。

5、出库装车费***元/吨,超过17:00另加*元。

6、货权转移费***元/吨。

第八条 结算方式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最后一批货出清之前,甲方应将所有费用结清,否则乙方有权不发最后一批货物。

第九条 各方责任

1. 甲方的责任

未按标准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甲方货物的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2. 乙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货物发生丢失,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保管商品未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储存,造成毁损或其他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

(3)由于合同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严重违约。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应认真,全面地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以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签约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

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可协商制定本合同的若干附件或补充条款,其附件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注:提单须加盖出库专用章方为有效,如凭传真提单发货,请向发货人电话确认。

甲方:(存货方)乙方:(保管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日

仓储合同 篇9

受委托方上海中济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负责人吴海荣

受委托方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澄江路1005号

委托方上海攀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方负责人徐瑛

委托方地址肇嘉浜路288号鼎新大楼1405室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确立合作关系,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产品资料所示的品名、货号及操作储存要求进行货物的装卸、储存及运输。

第二条 乙方将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澄江路1005号仓库堆藏及保管和运输,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三条 甲方对于寄托物堆藏自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责,如就其所保管仓储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自乙方首批货物入至甲方仓库起的一个月内,出货时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助甲方专人入库、理货、发货、盘点等相关事宜。待甲方对产品规格包装了解掌握后,甲方应自行承担理货、发货等相关事宜的责任。

第五条 货物入库时,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助甲方将货物入库,由甲方签收单据。

第六条 每月月底,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同甲方对货物盘点。

第七条 在报表完全正确情况下,当实物出现盘亏时,由甲方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八条 乙方会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将货物准时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九条-1日期从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10月26日一个月内,乙方派专人到场协同发货,如发生货物发错,乙方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如发生货物发错,甲方承担全部运输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对运输的货物认真负责安全,对于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遗失、短缺、损坏、人为的变质,由甲方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第十三条 甲方把运输货物的运输凭证于发货当天邮件或传真给乙方,运输凭证需注明日期、运单号、发件人、收件人、始发站、目的站,件数、重量、货物类型,结算金额等,并盖章。以便乙方存根,方便结账。

第十四条 每月最后一天为库存盘点日,如遇节假日顺延,盘点后由甲方提供当月货物库存明细报表、运输费用表,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给乙方,以便双方对账。在对帐中,双方账目产生差异时,甲方应当协助乙方查清差异。

第十五条 付款采用月结方式,每月1-5号出对账单,经甲乙双方对账无差异后,由乙方结算费用给甲方,结算时间为每月5-10号,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六条 如果乙方需要,货物由甲方仓库和乙方所在地互相调拨,甲方应协助乙方将货物调拨到乙方所在地。

第十七条 乙方认为需要为货物在途运输另外自行购买保险时,甲方应于货物出库当天提供到达目的地车辆的车牌号码以传真或邮件形式给乙方。

第十八条 保管期间经双方约定自20xx年 9 月26 日起至20xx年9月25日止。任何一方解除协议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甲方应为自己保管乙方仓储物,不得使第三方代为保管仓储物。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使第三方代为保管者,对于寄托物因此所受的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返还仓储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仓库所在地为之。

第二十一条 双方未尽事宜,再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仓储合同 篇10

承租方:

(简称甲方)

租赁方:

(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冷藏库存事宜,达成如下协义,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赁位置

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冷库库房_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存储货物

货物品名:

乙方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食品类产品,不得存放化学物品及违标品等。

三、有效期限

租赁期限定为_______,租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前___天内,如乙方继续使用该库,甲乙双方协商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四、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所和冷库内的温度均衡保持在—18°C以下(允许误差士3"C),货物出入库时除外。

2、冷藏库所发生的基本照明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按时收取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权利。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存放甲方库内的产品系无毒、无害、无污染无传染病源(鼠)的产品

2、冻猪、牛、鸡、鹅等分割产品中心温度在—10C以下,低于此温度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该批产品入库。私自入库的,按照每吨500元/天的标准收取存储费用(此费用不包含在正常存储费用内)

3、乙方货物冷藏期间,租赁库存的产品自行管理,租赁库存的钥匙由乙方自己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产品丢失,污染,变质等现象与甲方无关。

4、乙方存储的货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必要的包装,因未进行包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6、乙方产品的装卸由乙方自行安排,乙方装卸人员、员工在装卸装修等操作过程中造成乙方或甲方人员以及任何第三方人员出现伤亡的,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妥善处理。

7、乙方驻甲方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到储存库外的其他厂区活动,如违反,甲方有权按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8、线路安全:乙方不准在库内私拉、私扯线路,若需敷设使用线路,需向甲方安全员申请,由甲方配电室电工、安全员鉴定,并符合甲方《线路敷设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方可敷设。处理措施:对擅自私拉、私扯线路问题,每发现—例,乙方了在担500?元的违约金,并拆除;对因乙方私拉、私扯线路、碰撞氨管等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由相关机关进行处理。

9、明火作业方面:若因需要乙方需在库内进行明火、焊割作业,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查看作业现场,并办理明火作业审批单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处理措施:对未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进行动火作业问题,每发现——例,乙方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10、乙方由于自身经营,产品质量等受到媒体,检查机构监督检查时,不得对甲方构成影响,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注:所有地租库事项均与丛*斌X生无关)。

11、甲方应保持每3个月或排管霜厚度超过3mm进行冲霜—次,冲霜后库内霜印卫生有乙方自理。库内冲霜时不准用铁器敲打、碰撞氨排管;若需使用机动车辆(叉车等)出入库,需做限高处理,避免高度过高,碰撞液氨管道;乙方的货物高度与顶棚氨管至少保持30?cm距离;

12、乙方人员在甲方厂区内禁止吸烟,每发现—次,乙方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

13、乙方仅把冷库作为产品存储库房使用,不作为门市经营使用。

六、报关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冷藏费的价格暂定为_______元/天/平方米,租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每日租金合计_______元/天。

2、租金交纳方式:采用按_______缴纳的方式,乙方于每_______的前5日到甲方处缴纳当_______冷藏费。

七、履约金保证及交纳方式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履约保证金不得做储存费用。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将履约金存到甲方帐户,合同终止后,凭有效票据甲方将履约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因违约被扣除的除外)

八、违约责任

1、因甲方冷库温度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产品变质损坏的,双方应共同协商确定赔偿标准,并在标准确定后60日内支付给乙方。(因厂区内停电或设备检修、库房维修的除外,但甲方应提前1日通知乙方做好产品调拨和防范工作。)

2、乙方应及时交纳秀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每迟延一天,承担应收季度租赁费用3%的违约金,迟延时间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所存货物发现非法、伪冒、伪劣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伟约金。

九、不可抗力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5小时之内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提拱事件详细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决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的义务。

十、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解决不在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区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保证金到甲方账户后生效。

2、本合同—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3、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