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华】委托代理合同集锦七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代理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代理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商标申请注册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履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如下商标申请注册:
具体注册内容以甲方最后确定为准。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询问乙方办理委托事项的工作进程。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按乙方的要求及时、完整地将办理上述事项所需资料交予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解答甲方的业务咨询,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乙方负责为甲方待申请注册商标进行查询工作,由于目前查询资料有所限制(商标局未录入数据库的空白期资料及国际注册的优先权资料无法查询,另有可能存在电脑系统自动分析误差),其结果仅供参考,不作为注册的法律依据。
3、甲方提供齐全申请资料并按约支付费用后,乙方将商标注册申请文件递交商标局,在收到商标局的正式受理通知书及其他文书后应及时送达甲方。
4、商标查询空白期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委托之商标进行复核查询,并将新的查询结果及时通知甲方,以便让甲方适时调整自己的商标使用策略。
5、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将通过电话、传真、或必要时上门等方式全程跟进甲方委托事务,并及时将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相关信息通知甲方,且从专业角度提供方案建议。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就上述委托事项作出专业建议及协助,不得以欺骗、隐瞒的方式诱使甲方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愿的主张。
7、对于商标局要求进行修正/补正的申请件,在以信件或电话均不能与甲方联系上的情况下,将由乙方根据商标局的要求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处理上报。
(三)、甲乙双方应对直接或间接从对方获得的资料、谈话记录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委托事项所需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2、支付方式:前述费用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为: 。
四、争议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无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甲方最后确定的《商标案件委托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之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商标局下发的核定书件时止,但在该期间出现驳回、异议等事项,若甲方选择对被驳回、被异议的商标申请复审或者答辩的,需另行委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委托人:(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人:(简称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与办理以下事务:
就双方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一事进行代理,具体内容为代为起诉,参加一审或二审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杨文战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 为代表为与乙方的联系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提出并进行和解;
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
第三条参考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律师费规定及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的代理费为:元。
具体缴费办法为: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务所发生的实际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资料复制费等),由甲方负担。支付办法为:据实支付。
第四条甲方应如实向乙方的承办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按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清偿乙方承办律师在处理代理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及时交付代理过程中所收受的有关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依法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承办律师代理活动不配合,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承办律师因故无法从事上述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进行协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师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费应如数退还。
第九条 如本案诉讼中当事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诉,就反诉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甲方非因第八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缴纳代理费或拒退所收代理费。
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代理费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结案(一审或二审判决/调解/裁定)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此处隐藏1722个字……合同第6.2条款支付首笔律师代理费时;8.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9.风险告知
9.1任何诉讼或仲裁案件的裁判、执行均存在不确定的风险;乙方及代理律师就案件所提供的专业分析意见,不应理解为对裁判或执行结果的承诺或保证。
9.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律师就案情所提供的专业分析意见做出独立的判断与决策,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9.3证据原件是诉讼获胜的关键,甲方应妥善保管并且避免证据原件灭失,乙方不承担因任何原因导致证据原件灭失的风险。
[甲方]:
住所地:
甲方代表:
传真:
[乙方]:
电话:电子邮箱:
委托代理合同 篇5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代理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1、项目名称:
2、具体内容及要求:
3、乙方应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该委托项目。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2、上述费用按方式,自约定事项完成后日内支付完毕。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
3、乙方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五、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六、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委托代理合同 篇6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XXX
乙方: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7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委托权限范围:。
三、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及担任上述委托事项的承办人员,甲方指定本单位(家庭)为联络人员,联络地址:电话:。
四、代理收费的取费形式
1.按收费标准收取;()
2.双方协商收费;()
五、代理费用的收取:(依人民币计算)
1.代理费用为元;
2.办案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为元。以上费用的的收取时间和办法为在代理活动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务而必须开支的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预计为元,由甲方预交,乙方在结案提供相应的票据进行结算。
六、甲方郑重承诺:以上委托事项未经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对他人的委托;随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况绝对保证其真实性;未对乙方隐瞒与案件相关的重大情况。否则,乙方有权随时中止委托承办工作,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七、乙方对委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委托事务进入代理阶段后,乙方应尽责尽力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委托人的正当合法权益。但乙方不对所代理事务之结果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并且不得因委托代理事项的变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减已交或应交的代理费额。
九、代理律师业务中,乙方不对案件标的承担经济责任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担。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须加盖事务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终止(以授权委托合同为范围,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等情形在内)。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提交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