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揽的合同(合集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揽的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承揽的合同1雇佣合同
雇佣合同是指雇员按照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提供劳务,雇主向提供劳务的雇员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纯粹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劳务合同与雇佣合同在合同主体关系、报酬支付、履行方式、风险承担等方面均有不同。
劳动合同
主体资格的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在雇佣合同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
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强调国家意志的主体地位。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干预贯穿于劳动合同履行的始终。而在雇佣合同中,主体双方是完全平等的 ,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的过程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主,国家基本不做干预。
争议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争议的处理受《劳动法》的调整,而且其处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对于劳动争议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当事人方可起诉。而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争议则主要由《民法通则》进行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直接诉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
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风险负担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 劳动者“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 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至于劳动者本人是否承担责任, 如何承担责任,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可依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做出规定。劳动者若发生工伤, 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同时, 依《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 12 条规定, 劳动者从理论上讲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 依《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 9条,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可以向雇员追偿。这里, 雇主和雇员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法律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而当“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只能依《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11条和其他相关条文处理, 但从理论上讲, 雇员不能获得双倍赔偿。
承揽合同
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
2、雇佣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风险则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原因所造成的。
3、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提供劳务,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4、雇佣合同中,雇员的工作对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雇主所从事业务整体的一部分。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不属雇主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属部分。
5、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按月按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因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或做完某件事支付报酬,该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
6、雇佣合同雇员的工作方式要听任于雇主的指挥与分配,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完成工作有自主权,只要其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具体的完成方式和时间由承揽人自己决定。
承揽的合同2发包方: 江西省亿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 新城区人民医院右侧羽毛球馆附二楼装修 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合同名称: 金鑫二手车公司二楼装饰
2、合同内容:包工包料装修(甲方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0%加3000元抽取后,承包给乙方施工)
3、工程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工程地点: 新城区人民医院右侧羽毛球馆附二楼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主料由甲方选定乙方购买)。
二、质量技术要求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完工后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甲方据此验收。(以效果图为准)
三、工程价款
合同总造价: (大写)(¥: 元),本工程总价款已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垃圾清理费、电费、相关税费等达到甲方验收要求的费用,地砖、地板主材料费用也包含在内,但为了保证质量,由甲方选定乙方购买。若施工工程合同外变更和增加项目内容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执行。
四、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必须按此合同签订的工期完成施工。每延误一天,扣乙方合同总价款的2%为违约金,并依此累计。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工期可适当顺延(以甲方签字为准)。
五、付款方式
装修主材到场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40% ,装修工程完工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装修工程总价款的95%,余5%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而终止合同时,甲方应按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实际工程费。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施工要求施工。(并帮助甲方解决与本工程相关问题,达到甲 ……此处隐藏17950个字……────┴───────────┴───┴───┴───┘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
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黄华新(签名)
地址:七都镇
电话:66.8971
开户银行:××县支行七都镇营业所
帐号:104750
乙方:××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关中山街5号
电话:33.7347
开户银行:××县支行
帐号:003485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承揽的合同15一、承揽人应按合同的约定完成定作成果,按《民法典》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定作成果;
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交付工作成果;
3、完成的工作成果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
4、在制作过程中接受定作人的监督和接受定作人合理建议;
5、在制作过程中发现图纸或技术有不合理的地方及时向定作人提出;
6、妥善保管工作成果、配件、图纸;
7、保守定作成果的技术秘密。
二、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原材料或者接受、检验、保管、使用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按《民法典》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约定原材料由承揽人提供,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原材料;
2、合同约定原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验收、保管和合理使用;
3、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保证专物专用,未经定作人同意不得更换、挪作他用,发现原材料不合标准,有通知定作人更换的义务,并承担不通知或怠于通知造成的损失。
三、按合同约定要求交付工作成果,依《民法典》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交付工作成果时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前和延迟要征得定作人同意。
2、交付工作成果时应同时交付附件、图纸、技术数据、使用说明等资料。
3、交付的工作成果应按合同约定的包装材料、要求进行包装(有包装要求的)。
4、保守工作成果的技术秘密,承担规定的保修义务。
5、辅助工作交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为定作人承担质量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