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产居间合同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地产居间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地产居间合同1委托方需购买___地区房地产,因缺乏卖方信息,特委托___县信息服务社能提供与出售房地产方订约交易的机会,委托方必须保守居间方为其所提供的各处房地产出售方的信息秘密,不准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信息秘密.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不准反悔,否者均按违约论处。
一、委托方______家住____________因居住需要,需购买___地区房地产,为便于联系,由______为代表前来签约,要求居间方提供能与出售房地产方订约交易的机会。
二、当居间方提供房源信息,且得到委托方认可后,居间方也就是完成了本合同的义务,至于以后实际交易额的多少,及契约的签订等,由委托方与出售方自行协商而定,如委托方需要,居间方也必须无条件参与。如委托方认可后而没有成交的,居间方必须无条件继续为委托方提供能与出售房地产方订约交易的机会(信息)
三、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居间方即要提供符合委托方需要的房地产出售信息,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且得到委托方认可并与出售方签订交易协议时,委托方就必须立即支付给居间方佣金(信息费)佣金(信息费)按房地产成交总额的______%计算(人民币一次性支付)
四、凡是经居间方提供的`房地产出售方信息,或借委托方之名实际为其亲属、朋友而获取信息的,不论委托方(包括其亲属、朋友)在什么时间、采取何种方式进屋居住的,或双方签订交易协议后,如单方或双方毁约的,即视作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的义务,原约定佣金就必须支付,居间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委托方违约的,除了支付约定的佣金外,还应支付原约定佣金______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居间方必须遵守诺言、公平合理,不得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均可向()①县人民法院起诉。②市(县)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只选其一)
七、经居间方提供信息,并实际已了解的房地产:
八、咨询登记费______元,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后当即生效,在完成委托各自履行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委托方:(代表人)委托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签约地方:
联系地址:委托方电话:
签约:年月日
地产居间合同2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条房屋情况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1、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位于________市;
3、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权属证书登记面积为准)。
上述相关信息由甲方提供,甲方应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风险告知:居间事项和概况等信息要约定的清晰明确,关键注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以居间方式帮助招投标双方违规中标的,会被认定无效。居间成功具体指向何种状态,作为居间合同中居间方的核心义务,实践中因为约定不清或者不够明确而导致纠纷的颇为常见。尤其对于居间成功如何界定,分为提供机会和提供中介服务、促成洽谈和促成签约、签订框架协议还是实现款项支付、款项支付是部分还是全部等,关键事项约定的越清楚、明确越能减少纠纷的出现。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
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如下证件、证书等资料:身份证件;屋权属证书;结婚证;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第三条购房人登记
乙方应为甲方建立购房人登记制度。登记了的客户经甲方确认后,若该购房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的____日内,购买了该房屋,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四条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______年。代理期限届满后,协议双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代理期限自动展期_____个月。代理期限展期结束后,除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延长代理期限外,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五条佣金
1、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以______(小写)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_____)
2、乙方将收取买卖之间的差价作为乙方应得的佣金。
3、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虚假、伪造情形。
2、甲方应保证在与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结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有线收视费或其他任何与本房屋有关之费用。
3、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及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立契过户手续及贷款手续(如有)。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房屋的成功交易。
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风险告知:合同法规定居间方有如实报告的义务,相比较而言,审慎审查的义务则对居间方的要求更加严格。可以根据具体居间内容,考虑居间事项的难易、居间报酬的高低等,具体明确居间方的义务层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的相关信息、资料给乙方及/和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本协议有效 ……此处隐藏26441个字……、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当事人需要另作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经签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编号”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场或区市场编号、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资格证书号码、合同流水号等3部分号码构成,填写时不能缺项。
4、本合同正文中凡括弧内有多项供选择内容的,按其交易行为只在该括弧前的空格处先填其中一项。
5、本合同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6、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
7、本合同条款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房地产经纪(居间)合同
(合同编号: )
经纪机构或经纪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资格证书号: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号: 电话:
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人(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是甲方向乙方、丙方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和中介服务,乙方、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的合同。
第二条 具体事项条款:
(1)乙方自愿将坐落于沈阳市 区(县) 街(路) 巷 号楼 单元 层 号,权属证载明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地产 (转让、出租、交换)给丙方。该房朝向 , (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 。转让总价款(大写) 人民币。
(2)租赁:丙方承租前项坐落位置房屋,期限为 年;租金 元/月;年租金(大写) 人民币。
(3)交换: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坐落于沈阳市 区(县) 街(路) 巷 号楼 单元 层 号,权属证明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所有权、使用权)的房地产交换给乙方。该房朝向 , (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 。
(4)丙方向乙方预付定金(大写) 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付。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无权向乙方要回定金;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按收取定金额双倍返还丙方。
(5)乙方、丙方向甲方交付中介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其中乙方交付 元人民币,丙方交付 元人民币。此项中介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
(6)乙方与丙方保证提供的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没有争议,未被查封、抵押,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情况。
第三条 甲方、乙方、丙方约定的以上事项,如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有损乙方、丙方的利益,则不得收取报酬,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人民币,损失超大型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转让、出租、交换)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准确,若因其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五条 丙方向甲方作出(受让、承租、交换)房地产的承诺应真实况现,中途反悔,给甲、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由方负责办理(转让、租赁、交换)手续。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
(2) ;
(3) 。
第八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约定采取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产居间合同15第一条: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屋出租为止。
第二条:委托居间中介出租之房地产。
第三条:委托条件
第四条:服务报酬
1、约定服务报酬按月租金的35%一次性计。
2、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之居间中介出租行为时,即甲方与乙方介绍之承租方签订房地产租赁
3、服务报酬支付时间:于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时支付。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应依本合同第三条所委托之月租金的35%支付服务报酬
1、委托期限满后六个月内,甲方与乙方所曾介绍的承租方完成出租,或利用乙方提供的信
2、委托期间内,承租方愿以甲方委托条件承租,而甲方反悔不愿以委托条件与乙方介绍的
第六条:乙方义务
1、随时依据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情况。
2、乙方应积极努力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尽快寻找承租人,早日完成甲方委托之交易。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中介出租服务所作市场调查、广告企划、租赁交涉、咨询服务、差旅
第七条:甲方义务
1、 甲方保证对委托出租之房地产有出租的权力,并可随时配合交屋,否则,由此给承
2、 租赁完成时,甲方应依法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3、 在租赁期间所发生之税费,甲方应按国家规定自行交纳。
第八条:甲方于乙方依本合同完成居间中介时,甲方应依乙方通知,与乙方所介绍之承租人另行订立房地产租赁合同,否则,视甲方违约。
第九条:甲方(或代理人)无权出租所委托的'房地产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致使本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则甲方及/或代理人应依本合同第三条所委托房地产之月租金35%支付乙方作为赔偿,若同时造成承租方损失,亦应赔偿。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而失效,即便合同无效,本条款仍独立适用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乙方。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及原则公平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系经双方同意协定,协商一致达成。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产生法律效力。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