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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

时间:2026-02-13 07:10:12
关于抵押借款合同汇编6篇(全文共8574字)

关于抵押借款合同汇编6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抵押借款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抵押借款合同 篇1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借款本金(大写)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规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唯一受益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

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事实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需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2

出借人(抵押权人):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抵押人: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以下简称丙方)

一、总则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抵押给甲方,作为乙方借款的担保。经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二、抵押房地产

抵押房地产之一:

1、 座落:

2、 土地用途:

3、 建筑面积:

4、 房地产权证编号:

5、 权利人:

6、 抵押房地产价值:

7、 房地产现有抵押状况:

抵押房地产之二:

1、 座落:

2、 土地用途:

3、 建筑面积:

4、 房地产权证编号:

5、 权利人:

6、 抵押房地产价值:

7、 房地产现有抵押状况:

抵押人以上述两套房地产共同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三、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公证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

四、借款金额、期限及利息

1、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2、借款期限: 。预计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如实际出借款项日期推后,则借款终止期限相应顺延。如乙方要求提前还款的,需征得甲方同意。

3、本次借款月利率为 %,利息自甲方出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乙方应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地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他项权利(抵押)登记证明。甲方有权在取得前述抵押登记证明后再向乙方出借款项。

乙方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及违约金、费用(如有)后7个工作日内,三方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六、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七、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目前抵押房屋由丙方自用,抵押期间如丙方出租该房屋,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合同内容需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合同内容相一致,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必须约定:出租人及合同规定的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所有出租纠纷由乙、丙方承租,与抵押权人无涉。

九、丙方保证及承诺

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甲、乙、丙三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借用、托管、查封、扣压、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息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个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做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

十、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丙方违反第九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债务人死亡、动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行使房地产抵押权。

借款期满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借款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归还借款本息或不能完全履行归还借款本息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本合同

经签订并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一、房地产处理

甲、乙、丙三方约定,在依法处置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手续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处理房地产收入扣除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三方签订后,且甲方将借款交付给乙方后生效。若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同所有,所有共有人共同签署合同。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公证处、其他各方存档一份。

十三、特别约定

乙方如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1%计违约金,超过5天甲方有权直接或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处理该抵押物,在处理抵押物或诉讼期、执行期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1%计违约金。

甲、乙、丙三方约定,本合同由公证机构出具赋予强制执行的公证书。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第十五条“争议解决”不再适用。

本次借款发生的公证费、抵押登记费等相关费用均乙方承担。

十四、通知条款

所有的通知事项寄往本合同中所列的联系地址(住所)即视为送达。

若协议方联系地址在境内的,自通知发出的5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若协议方联系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的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十五、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有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提示条款

1、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或经对方认可的承诺,均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承诺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补充协议或承诺执行。

2、 乙、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作了相

应说明,乙、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地理解。

(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抵押借款合同 篇3

抵 押 权 人:

抵押人:

合同号: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权人(贷款人):

(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抵押人(借款人):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以其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抵押借款事宜,根据《物

权法》、《担保法》规定,自愿签订如下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抵押物:

1、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自愿将坐落在 (房屋所有权证号: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抵押借款。

2、用以抵押借款的抵押物包含房产所有的不可拆除的水、电、气等全部设备、设施和全部装修、装潢。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符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 抵押物评估价值:

抵押物议定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三条 抵押借款金额、期限、费利率

1、根据乙方的实际申请,经甲方审核确定,向乙方发放借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8小时内以现金、支票或转账的方式予以支付。

2、借款期限:甲乙双方确定,借款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06个月。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清偿全部借款本息。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所担保债务本息偿清为止。

4、费利率: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项下的利率为2%每月,乙方逾期还款时,除补交逾期天数的利息外,还需按央行规定的罚息标准(0.05%)交纳罚息。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

甲乙双方确定,抵押担保范围是: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发生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抵押权不因乙方的任何变化而受影响。乙方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其继承人、受赠人),不受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死亡、失踪、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的影响。

第六条 提前还款、续期

1、乙方可提前还款,甲方应当允许,利率仍按原合同规定结算。

2、如乙方不能按期还款,赎回抵押物,则必须在抵押期限届满后五日内向甲方申请续期,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期手续。办理续期手续时,乙方应付清前期利息。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续期。

3、乙方拒不还款又不续期的,甲方有权采取包括自行委托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处置乙

方抵押的抵押物,用于偿还抵押借款本息、利息、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等抵押担保范围内的一切费用。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甲方应当退还乙方。乙方同意甲方上述任意处置,并自愿协助或承担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抵押借款。

2、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物的契据证件,不得遗失、损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否则,补办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后,甲方应将抵押的契据证件交还乙方。

3、甲方应积极与乙方沟通,共同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公证手续、后续的解除抵押手续;乙方拒不还款又不续期的,甲方负责抵押物的委托拍卖、变卖手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还款,交纳利息和其他各项费用。

5、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乙方自愿放弃诉讼和抗辩权,并在此不可撤销授权委托甲方有权直接自行委托拍卖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1)乙方未按约清偿借款、利息或其他费用;

(2)乙方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的;

(3)乙方被宣告破产、解散、撤销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4)乙方发生其它足以(包括不可抗力)影响其偿还借款及各项费用能力的事件。

甲方行使上述抵押权,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亦不得有任何异议;

6.甲方同时保留通过追偿乙方抵押物以外的其它财产和财产权利以实现债权的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借款。

2、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

3、抵押借款期内,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借款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确保抵押物价值不会减小,并按规定缴交有关税款及费用。

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与抵押物有关的房地产证、纳税证明及其他契据证件交给甲方保管,并保证所提供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同时保证在办理抵押借款前及抵押借款期间不得将抵押物作为标的予以出售、转让、抵押、赠与或以其他形式交易处置(除非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承诺抵押物不被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否则,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5、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作一定修改补充的,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义务,不影响或侵犯甲方的合同权益。

6、乙方承诺:除抵押物外,乙方另有可供居住房产一套。乙方及其合法共有人无能力履约偿还到期借款时,乙方自愿在合同超期十日内搬出居住,并无条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房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处理金额不足以偿还甲方本金、利息时,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7、本合同及其各项条款在有效期内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赠人、合法共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第八条 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

物购买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损毁;抵押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不履行还款的义务,则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乙方须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乙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赔偿金用于修缮该抵押物的损坏部分或清偿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

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表购买保险,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损毁,乙方应在十五天内就受损毁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九条 抵押物的归还

本合同履行完毕,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后,甲乙双方抵押借款关系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甲方同时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契据证件返还给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以实事求是的友好态度、切实可行的方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为终局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表、授权委托书、房产抵押承诺书等是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办理完毕完整的抵押手续(抵押登记)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登记、保险、公正、证明、保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房屋抵押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条款所使用的文字,用手填写和印刷品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约定事项:

抵押借款合同 篇4

致_________分行:

根据你行于____年__月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在____投资的股权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因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抵押物

1.抵押物是抵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抵押股权金额为____.

3.抵押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抵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抵押人在你行开立的保管帐户内,受你行监督,作为本抵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1.抵押人的抵押行为已经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抵押书前,抵押人未曾将本抵押股权抵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将本抵押股权抵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抵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你行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抵押书的有效性时,抵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抵押书,使其与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抵押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抵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你行在本抵押书项下所有的权益。

6.你行对抵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抵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抵押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你行在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书或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抵押人对你行采取各项处理抵押物措施,包括:(1)从抵押人保管帐户及存款帐户主动扣取款项;(2)宣布拥有该抵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抵押人在___公司的股东地位;(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抵押股权,抵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公证机关公证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5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____________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____________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______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海口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海口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乙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6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 ,车号为 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款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XX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XX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