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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公司合同

时间:2026-02-01 07:10:01
委托管理公司合同(全文共7948字)

委托管理公司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管理公司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管理公司合同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相关事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 委托管理事项的内容、范围和具体要求

1.1 委托管理事项的内容。

1.2 委托管理事项的范围。

1.3 委托管理事项的具体要求。

2. 委托管理权限

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权限: 。

3. 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

3.1 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时间:

3.2 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方式:。

4.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时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双方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行管理委托事项。

5. 报酬及支付方式

5.1 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报酬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

5.2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票据后,按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管理委托事项的报酬。

5.3 报酬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1)一次总付: 元,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报酬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2)分期支付: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②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事项完成后 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3)其他方式: 。

5.4甲方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银行转账□其他 。

6. 费用及支付方式

6.1 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费用包含:(提示:请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在此处列明乙方在管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各项费用。如:乙方的差旅费、食宿费、评估费、公证费、资料费等与管理委托事项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

6.2 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费用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该费用总额为 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由乙方包干使用。

(2)该费用双方预估为 元,乙方在发生费用前,报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垫付,待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起 日内,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相关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支付给乙方。

(3)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除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7. 甲方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交付委托管理的标的,尊重乙方在委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管理活动。

7.2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披露与委托管理事项相关的具体情况,提供与委托管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材料。

7.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委托管理事项。

7.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报告委托管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7.5 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估,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乙方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7.6 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的报酬及费用。

8. 乙方权利和义务

8.1 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处理委托管理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8.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管理委托事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委托管理事项或者超越委托管理权限管理委托事项。

8.3 乙方应当在委托权限和期限内亲自处理委托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8.4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告委托管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管理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8.5 应甲方要求,就本合同所涉事项及相关信息,乙方应当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8.6 乙方处理委托管理事项取得的收益应当按照约定交付给甲方。

8.7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报酬和相关费用。

8.8 乙方在委托管理事项处理完毕或者委托期限届满后,应按甲方要求将管理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的资料和财物移交甲方。

8.9 乙方不得利用委托管理事项,损害甲方利益。

9. 管理委托事项取得的收益

甲乙双方就乙方管理委托事项取得的收益,约定采取以下第 条方式履行:

9.1乙方按下列内容将管理委托事项所取得的收益交付给甲方:

9.1.1交付时间:

9.1.2 交付地点:。

9.1.3交付方式:

9.2 其他方式:

10. 验收

10.1 乙方完成委托管理事项后,须经甲方确认是否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经确认符合约定的,则乙方委托管理事项完成。

10.2 乙方办理或完成的委托管理事项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如采取的补救措施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或者委托管理事项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报酬或费用给乙方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乙方办理或完成的委托管理事项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应按照本合同第5.1条约定的报酬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此处隐藏3346个字……乙方)

以下甲、乙双方单独称一方,合起来称双方。

总 则

鉴于双方已于2001年11月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委托方拟将所持上市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917,518股(占总股本12.72%)转让给受托方。因股权转让正处于报批之中,现委托人同意,在上述所转让的股权过户之前,将上述所涉股权全部委托给受托方管理,双方就委托所持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 义

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协议中所用以下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是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2、“转让协议”是指甲、乙双方于20xx年11月 日在中国北京市签署的甲方转让38,917,518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予乙方的《股权转让协议》。

3、“委托标的”“受让标的”是指甲方持有,并委托乙方管理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份额。

第二条 协议双方

本协议的签署双方为:

甲方: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一家在中国北京登记注册的公司。

法定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6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职务:

授权代表: 职务:

乙方: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一家在哈尔滨市登记注册的公司。

法定地址:中国哈尔滨市友谊路431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职务:

授权代表: 职务:

双方陈述和保证

甲、乙双方各自陈述并保证:

A、双方是按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有效法人,并且具有签署本协议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和权利。

B、在此签字的各方代表被授予全权签署本协议,因此,本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C、自本协议生效日起,本协议条款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约束性。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双方如更换各自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告知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第三条 委 托

1、委托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38,917,518股,前述股票登记在甲方名下。

2、委托内容

在委托的有效期内,甲方将其持有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由乙方管理。

3、委托时间

委托管理的期间为:自协议生效日起至2002年6月30日。委托管理期间,如果财政部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甲乙双方亦已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决定,委托管理期间则在该决定生效之日终止。财政部批准股权转让协议的,则甲方股权转让给乙方;财政部不批准股权转让协议的,则委托管理期间终止。甲方撤回委托。

4、委托权限:上述所涉股权的所有管理权、收益权及代表上述所涉股权的表决权。

5、委托期间的资产损益:

乙方保证:自乙方接受委托后,本委托项下的每股净资产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经审计后的年报为准, 除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而导致的贬损,则由乙方补足委托标的相对份额给甲方。如有盈利,则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的委托管理费用。

第四条 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除本协议项下其它义务外,甲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a、保证所委托管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合法性。

b、保证其所持有的丽珠医药集团的股权及权益全部完整地委托给乙方管理并行使相应的权利。

c、在委托管理期间不得停止股权的转让或将其转让给第三方。

d、在委托管理期间不向乙方收取委托标的项下产生的利润。

2、乙方的责任

除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外,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a、乙方负有对受托标的安全性的保证责任,在受托期内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前,不得对受托标的作抵押、质押等处置。

b、按《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受托期内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资产处置行为,乙方在行使投票权时应事先通知甲方。

c、乙方承诺在委托管理期间由于违反本款a、b项规定所产生的与委托标的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d、受托期间,乙方应维护丽珠医药集团正常地生产和经营。

第五条 终止条款:

本委托因财政部作出对甲乙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决定而终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协议,违约引起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受损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双方违约,由双方各自承担造成的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双方不能控制的,不能预见的,不可避免的或不可克服的事件,是本协议生效日期后发生的阻碍任何一方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罢工、战争或其它一些不能预见、防止或控制的事件和国际惯例中的被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受此事件影响的本协议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发生期间将中止并自动延长,期限与中止期相同,不受惩罚。

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此后15天内提供出公证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和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立即协商,寻求公正的解决办法,并且尽其最大努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友好协商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协议、纠纷或索赔(合称“争议”)或违约、终止或其无效性,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仲裁

如果友好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在协商结束后的任何时间,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黑龙江省仲裁委员会仲裁。

权力和义务的延续

当争议发生并经过友好协商,或仲裁后,除属于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继续行使他们拥有的各自的权力,履行各自的义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的执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的管辖。中国法律未作具体规定的,可以参照国际通用商业惯例。

其它条款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协议于首页日期由甲、乙双方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 乙方: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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