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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输合同

时间:2025-11-10 07:10:03
汽车运输合同集锦15篇(全文共20895字)

汽车运输合同集锦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汽车运输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汽车运输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山西灵石县段纯镇兰家堂村土石方工程交由乙方参与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灵石县天聚鑫源煤矿

二、工程地址: 灵石县段纯镇兰家堂村

三、工程内容:土石方运输

四、工程量:壹千万方 万m3

五、施工方式:清运

六、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七、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施工设施、设备及材料

一、乙方进场的自卸车,应确保有保险的有手续和没有手续、综合性能良好,车厢容积(不小于20到24方立方米37200元/月)以上的功率达到300马力以上的车辆。不超过两年年限的前二后八的双桥自卸车。乙方提供的驾驶人员必须持有两年以上的驾驶证件和驾驶经验进行作业。

二、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的 住和油料的供应。

三,吃的费用有乙方的车辆自行承担。

第二章 双方责任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技术指导,施工计划,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及施工进度要求。

2、甲方应协调处理好外部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甲方负责施工主干道的修建和维护、道路的洒水,土石类别和运距的核查确认,排土场弃方的推排作业,自卸车的括斗,自卸车的统一调配、指挥。

4、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自卸车进行安全和技术检查,有权纠正、制止、处理现场各种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对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理(主要指安全生产要求的操作规则制度)。

5,乙方车辆进场后,付给乙方 调车费10000元(调车费在第三个月开始每天扣除200元/台车),同时预付10天 包月工程款的1/3 (12400元/台)开始作业,依次类推, 合同按一年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及业主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排与调度,禁止从事有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

2、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安排,并按时参加甲方主持召开的生产会议。

3、乙方要加强对所属人员、汽车的管理,搞好服务,每日与各车主结清账务。

4、甲方支付的工程计价款及时足额发放给乙方,工程款在施工期间,只能用于本项目施工,不得挪用,一经发现,甲方在调查证实后,将相应工程款直接支付给车主。

5.如甲方查到乙方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故意偷懒,一经查实每辆车每次罚款壹万元,并不结算当天的运输费。

6.若发现乙方司机出现偷油盗卖的情形,经甲方发现一经证实,盗卖油的车辆当月的运输费不予结算,并罚款盗卖油车辆伍万元整。

第三章 安全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汽车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二、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驾驶员及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杜绝违章行为,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作业,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的违章作业行为。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定,确保劳动者利益不受损害。

四、乙方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机械、人员伤亡事故均由甲乙双方负责处理,甲方如有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五、由乙方自身原因在施工中引起的一切经济、民事及其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章 协议违约、 甲方在和乙方签订合同后,不能中途单独终止合同。中途甲方单独终止合同,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合计包年总费用的 四十四万六千四百。如果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的承包款,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每天每辆车一千元的违约金,在平均每月包月 的费用以外。 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工程期限未完成,不准中途退场,如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甲方不结算当月的运输费,并按每台车罚款一万。每月工作27天,每天不超过20小时(由于天气和不可抗拒的因数造成的工作时间不够除外)。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汽车运输合同2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发货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收货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运送货物及运价情况

货物名称

数量(吨)

规格

车牌号

运费单价

(元/吨)

预算总运费

三、货物价值:

货物保价、保险:

四、包装要求:

1、托运货物的包装由甲方负责,应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

2、托运需冷藏保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运单中注明运输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要求。

五、装卸地点:

装货地点、运达地点:

六、付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托运方付给承运方定金 元。货物运输后,按月结算一次,同时凭开具的运输发票给付运费;以现金或银行汇票结算。如遇油费调整增减 %,运费单价双方协商增减。

七、运输时间要求:

以签订合同之日到二0 年 月 日止完成本合同的运输任务。每次运输时间、运输数量按托运方书面(电话)通知和运单要求。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①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②货物交付托运后,到达约定地点之前,可以变更到货地点和收货人,或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因此给承运人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

2、甲方的义务:①按合同约定凭货物运输发票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②如实告知承运人所托运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等;③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④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甲方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①要求托运人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②凭货物运输发票向托运方或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2、 乙方的义务:①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②及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a、电话;b、书面;c、其它 );③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④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对于承运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⑤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合同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核对货物;⑥对运输货物特别是贵重物品,提示托运人保险或者保价。

九、货物安全及赔偿

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按下列方式处理:

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字,并交给收货人一份。

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货物灭失、损坏之索偿权,一般由收货人行使。在收货人不行使的情况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赔人的《赔偿请求书》后的十日内,应提出赔偿方案。乙方未提出赔偿方案,视为同意索赔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并应在二十天内作出赔偿,

十、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支付给承运方违约金______。

2、在托运的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和禁运物品,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或货物灭失,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货物包装原因,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

1、由于承运人过错,造成未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承运人应支付给托运人违约金______。

2、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交,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按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按

a、有保价的,按保价声明价格赔偿;

b、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

c、按______承担赔偿责任;

d、按货物的实际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经举证后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5)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按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事项

1、合同为甲方和乙方的长期合同,每次运输业务不再另行签订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以后再共同协商。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 地址: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二0 年 月 日

汽车运输合同3

合同登记编号: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承运人: 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________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编号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港________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________材料包装,每包体积________立方米,重量________吨。(或

________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内将货物集中于____港____号码头。由乙方

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管。

第四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____月____日时至____时将货

物装完。

第五条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____元由____方负担。

第七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____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安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一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元,全船运费总额为____元。

第十条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货物卸完后,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__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____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____%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____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因____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运输合同4

甲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客户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运输服务要求

甲方提供辆车为乙方提供汽车站运输服务,车辆情况分别为:

厂牌车型,车号,颜色,营运证号码,发动机号,车架。

第2条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3条服务费用

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在服务期满后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4条甲方责任

4.1负责向乙方提供技术状况完好的车辆和相应的驾驶人员。正常情况下,合同中未注明的事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2甲方提供的车辆和自行聘请的'驾驶人员,需具备各种齐全有效的行车证件。因证件不全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全部承担。如果甲方使用无营运证的车辆从事运输服务活动,乙方可保留向运政管理部门举报的权利。

4.3在服务期内,甲方驾驶人员按照乙方制定的行车计划,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乙方指定的人员在行车计划上签字,作为履行合同的原始记录。

4.4负责服务期内车辆的二级维护及车辆年检、年审。

4.5对该出租车辆进行投保,投保的险种及保额分别为:第三者责任商业险人民币元、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运输货物保险人民币元、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4.6如果服务车辆在服务期间内发生事故,甲方应负责事故处理,并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乙方不承担事故车辆的任何法律责任。

4.7甲方严格按行业管理规定,即《省道路运输管理条列》、《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汽车运输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乙方可向运政管理部门举报。

4.8甲方保证提供礼貌、周密、易懂、易接受的全方位服务,按照乙方提供的行车计划执行。

4.9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无故将服务车辆收回,如确需收回,需经双方同意后另行提供相同型号的车辆完成运输服务义务。

4.10服务期内,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章造成的责任,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11甲方不得利用服务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已提供给乙方的车辆出租、典当、抵押,甲方必须对甲方的驾驶人员行为负责。

4.12服务期间所发生的燃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由甲方自行负担。

4.13正常驾驶时发现车辆使用异常或技术故障应停止运行并通知乙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行车计划的执行,否则甲方必须承担乙方的一切损失。

4.14若发生事故,甲方应立即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保险公司联系,并通知乙方,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及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4.15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护好现场,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裁定责任,负担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的部分。事故期间不计算服务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服务车事故的一切责任。

4.16甲方中途如不能按约定提供车辆,甲方需退还乙方未使用期的服务费并付全部服务费%的违约金。

第5条乙方责任

5.1按照乙方宣传的需要,负责制定行车计划,并提交给甲方。

5.2按照乙方宣传的需要,负责对服务车辆进行包装。

5.3经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提供驾驶人员姓名,驾驶证号,是甲方车辆的指定驾驶员。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换驾驶员,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4乙方中途退车,乙方需按实限使用时间支付甲方使用费并付全部使用费%的违约金。

第6条纠纷解决方式

6.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7条特别约定

7.1甲方发生交通肇事后,甲方需提供能够履行本合同运输服务义务的车辆和驾驶人员,继续完成行车计划。

7.2服务期间,甲方承担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和责任,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及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8条其他

8.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汽车运输合同5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集装箱运输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同运输服务事项:

1、境内公路危险品集装箱运输;

2、境内公路集装箱运输;

3、代理报关;

4、代理海事申报。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第 1 、 、 、 项服务。运输产品名称: ,为 类危险品。

二、运价:

2.1、运价和垫付费用按合同双方达成的附件《运输报价表》执行。

2.2、本合同及报价的基础是市场油价人民币 元/升,当市场油价变动幅度超过 5%,则乙方有权利对运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运价在乙方通知甲方一周后生效。如果甲方不同意价格调整方案而导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甲方时解除。

三、费用结算与付款:

3.1、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可分为:运费、代理报关费、转关费、压夜费、异地提(还)柜费、超重费等代垫费用以及额外费用。

3.2、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运费和代理报关费等费用。

(1)按次结算

每次运输和(或)代理报关之前,甲方需预付人民币 元给乙方。余款在货物交付之前付清(如果仅为委托报关,应在报关完毕,交付资料之前付清)。

(2)按期结算

运费按月结算,即甲方每月 15 号之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运费和(或)代理报关费(例如甲方应于20_年 6 月 15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20_年 5月全月发生的运费和(或)代理报关费)。乙方每月5日之前(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出具上月的运费和(或)代理报关费对帐单传真(或电子邮件)至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对帐单之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对帐单并确认给乙方。超过3个工作日不予确认的,视为认可;对账单金额有异议的,需在付款期限内先予支付无异议部分金额。对于异议部分,双方另行协商。

3.3、乙方为甲方开具税务发票,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1) 收货方,单位全称及税务登记号;

(2)发货方,单位全称及税务登记号;

(3)税务登记号的提供原则:国税税务登记号,地税税务登记号;

(4)若需抵扣税的,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收货方与发货方中哪一方为抵扣方货物名称及开发票的其它特别要求;

(5)代垫费用由乙方提供代垫费用发票(或收据),不再额外开具运输发票。

3.4、代垫费用的结算。

(1)双方明确,进口柜代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THC(即目的港码头操作费)、超期仓租费(即码头超期堆存费)、超期箱租费(即超期柜租)、代理港口费,换提单费、检疫费、查柜费、其它与海关发生的特殊费用;出口柜代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船公司吊柜费(如车辆返空时)、入仓报关费、检疫费、查柜费及其它与海关发生的特殊费用。

(2)代垫费用实行周结,即甲方应在乙方代垫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垫费用。

3.5、额外费用的结算。额外费用指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额外费用产生后,甲方应当在三天内书面确认给乙方,并于乙方代垫后一周内支付。

3.6、如以外币支付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则按付款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的中间价结算(特别约定除外)。

3.7、甲方未指定其他付款人的,由甲方付款;甲方指定其他付款人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由该指定付

3.8、如果甲方延期支付相关费用,对于逾期未付部分,甲方需按照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部分的违约金,乙方并有权扣留甲方当期或后批次交付的货物;逾期十五天,乙方有权对甲方货物进行拍卖、变卖以抵扣甲方应付的费用;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三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双方责任:

4.1、甲方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将盖有甲方印章的委托单(海运货物应同时提交船公司订舱单)传真给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运输计划。甲方应根据保证货物装卸、运输、存储安全的原则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对货物的装卸、运输、存储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委托的运输任务,如有特殊要求(如:危险品等),应特别注明。

4.2、对于乙方已安排的运输计划,甲方如需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通知更改计划而导致乙方产生的成本及车辆返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3、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装货地和(或)卸货地后,甲方负责及时安排装货和(或)卸货。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车辆滞留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延时费,造成乙方车辆压夜的,甲方应支付压夜费。若因甲方货物未备齐,导致乙方车辆返空,返空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货物超出预约量,乙方可拒载(或)收取超重费。

4.4、甲方指定由乙方代理报关,则甲方应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报关部提供所需资料。甲方同意乙方委托其他公司代为办理代理报关业务,由于委托行为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5、如果甲方货物为危险品,甲方应当按照危险品运输规定对危险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做出危险品标志,并将危险品有关资料,包括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防范措施等书面材料交付给乙方。如果甲方不能提供有关资料,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并要求甲方承担车辆返空费用。

4.6、乙方对于甲方委派的运输任务应进行及时确认,对于已确认接受的运输任务,乙方应及时将所安排车辆、司机资料通知甲方。乙方车辆应及时到达甲方指定的装货地,如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需要延迟应及时通知甲方。

4.7、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额外服务或增加服务网点或变更服务内容时,乙方和甲方可随时要求重新讨论价格并书面确认。如果乙方向甲方提交了新的报价单后,甲方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且实际接受了乙方提供的服务,视为甲方对价格的认可。如果双方未能就费用的修改达成一致,乙方有权拒绝提供该服务。

4.8、乙方根据甲方委托提柜,应确保提取的集装箱密封完好,柜壁无穿孔或裂纹、不透光及一切肉眼可见的异常,如甲方对集装箱有特殊要求,乙方应尽量协调满足,但乙方对肉眼不可辨的异常不承担责任。

五、货物验收及责任赔偿:

5.1、乙方仅对其过错行为造成甲方货物毁损、灭失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仅限于甲方货物的直接损失,不包含任何第三方因货物问题而向甲方提出的违约罚额或侵权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公司核定的理赔金额为准。

5.2、在甲方负责集装箱货物的装货、点数和铅封的情况下,甲方对已装箱货物的数量、包装和品质负责。如集装箱铅封完好,乙方不承担货物短损的责任;乙方对甲方自行包装的非集装箱货物,因包装不良、从外部无法发现而造成的损失或者到达时外包装良好而内件短少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5.3、乙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送货时,双方应当场进行货物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收货人在运单或其他与乙方的交接单据上签字或盖章确认,视为乙方已按运单记载的货物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初步证据。

5.4、乙方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迟延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附则 :

6.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资质)、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和(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6.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壹年,自签订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需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6.3、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乙方所在地的法院享有排他性的管辖权。

6.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运输合同6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流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 货运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 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 承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订

汽车运输合同7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汽车运输合同8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为将甲方货物安全及时运到目的地,甲方同意由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协议书,其条款如下:1,在本协议内,甲方将指定的产品和物资委托乙方承运,乙方必须将承运货物清点过目,甲方货物重量以净重计的方式。乙方确认无误后保证所承运的货物安全、及时的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必须提供这些产品的三证(生产许可证、登记证、标准证),以证实甲方产品不是假冒伪劣,不是走私货。甲方所需托运货物的地点、时间、数量、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安排运力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能按时提供车辆,要在甲方通知乙方托运的当日内告知甲方,甲方可另请其他运车部门承运,其运费差额由乙方补偿。甲方必须保证全部货物在合同期归乙方承运。

3,运费结算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收货人验收合格后,运费以月结(公历)方式结清,发现有货损或丢失,按实际出厂的价格票交给甲方。由甲方在运费中即时扣除,在运费结清付款时必须开具合法的全国统一公路、内河运输发票交给甲方。

4,途中坏车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车辆,乙方必须将情况及时电告甲方做好补救工作及出示相关的有效修理单据等证明材料。

5,乙方须提供公司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给甲方存档。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有效期:自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日期:年日月

汽车运输合同9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承运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旅游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2015年乙方车辆租价如下:,实际执行签订趟次合同时,可以此标准向下浮动 。(如该合同由旅游汽车服务中代表承运方与旅行社签订,为防止形成利益垄断,建议由协会确定下浮标准。)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是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成立的具备旅游业务

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2、甲方在签订趟次合同时应同时向乙方提供旅游团队名称、人数、国籍、所需车辆类型、旅游线路、用车时间安排及接送地点等用车情况。甲方的团队运行计划表应在旅游团队出发前一天发送给乙方,其提供的团队运行计划应符合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为旅游团队办理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保险。

3、驾驶员需要随同团队在外过夜者,甲方委派的导游应负责安

排好驾驶员的住宿,以保证驾驶员充分休息。

4、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付款。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应以两局签发的106号文件为准,在趟次合同乙方签发签单表前,甲方应按趟次合同约定运输费用的 向乙方缴纳定金,合同履行完后 天内向乙方付清合同约定运输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乙方运输过程中的其他

费用(通行费、停车费除外)。

5、车辆运行途中发生故障 小时以内不能修复,乙方又无法安排接驳车辆时,甲乙双方协商尽快组织车辆,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组织的旅游团队人数不得超过客车核定的载客人数。

7、甲方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车辆降低服务标准,单方毁约的情况下,有权提请监管中心关闭乙方网上交易窗口。

8、有权在行程结束后对车辆服务质量安全行驶开展网上评价。

9、甲方必须查看乙方企业车辆的两单(安全例检单和电子行车路单)和司机的上岗证,若无上述两单及上岗证或单证与所派车辆不符,甲方应当拒绝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乙方应是经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取得相应旅游运输资格的企业法人。

11、所派车辆必须持有两单,驾驶员应为该车驾驶员,持上岗证,如属备用驾驶员,应在路单上予以注明,并请甲方监督。

12、乙方应将其所有具备合法营运车辆手续的车辆牌号、载客数、车辆状况、驾驶员名单、联系方式提供给甲方,并按具体趟次合同的要求提供车辆,所提供的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交通部规定的一级车况等级要求,具备完备的营运手续和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车辆保险。

13、乙方所派驾驶员应符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旅游客运驾

驶员条件,驾驶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旅游团队运行计划提供服务,服从甲方委派的导游按照团队运行计划做出的安排。未经甲方同意,驾驶员不得随意允许他人搭乘。

14、乙方保持车内设施(如电视、空调、音响、座椅、窗帘等)的完好并正常使用。

15、车辆在运行途中发生故障小时以内不能修复的,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就近安排相同或相近类别车辆接驳。

16、乙方接到甲方发送的团队运行计划后认为超过车辆核定人数或不符合道路运输安全规定的,应当在确认前提出异议。甲方旅游团队人数超过车辆核定的载客人数或甲方委派的导游私自增加游客人数以及甲方团队运行计划违反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乙方及其委派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承运。

17、乙方及其驾驶人员有义务采取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保护车内

游客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18、乙方在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支付运输费用无故拖

欠的,有权申请相关管理部门关闭甲方网上交易窗口。

三、甲方的违约责任

19、由于旅游团队原因延误行程计划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0、甲方及其委派导游改变运行计划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承担增加运输里程或时间所产生的费用,但甲方仅对运行计划的前后运行顺序进行调整的情况除外。擅自改变运行计划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1、旅游团队人员造成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的,乙方司机应当及时取得游客或导游的书面确认,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进行赔偿,后进行追偿。

22、甲方计划变更有义务尽早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违约责任

23、乙方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退还降低服务标准多收的费用,不足以弥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加收费用。

24、甲方在最后确认趟次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乙方应按甲方合同约定时间履约,签约车辆出现脱团或拒载违约,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拒不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申请相关管理部门关闭乙方网上交易窗口。

25、由于乙方或驾驶员的原因产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由于乙方原因延误接团时间造成旅游团队滞留而延误行程计划的;

2)车辆在运行途中发生故障,造成旅游团队滞留而延误行程计划的或由此引起的投诉索赔;

3)因驾驶员违章驾驶或客车技术状况、装备等甲方未尽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所致问题,造成团队人员人身伤害及行包毁损、灭失的;

4)乙方所派驾驶员不按照甲方旅游团队运行计划提供服务的;

5)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

6)甲方已向乙方发送了团队计划,乙方确认时未提出异议,但 在出发时以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拒绝承运的。

7)车辆及驾驶员所持单证不全(安全例检单和电子行车路单、司机上岗证)或与实际不符致使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26、乙方供车计划变更有义务尽早通知甲方。

五、其他约定:

27、 A、行程结束后对车辆服务质量安全行驶导游服务进网上评价。B、认真落实安全告知零点至 凌晨5点落地休息制度。

28、监管中心接到一方请求关闭对方网上交易窗口的申请后,应通知对方进行答辩并予以核实,从中协调,协调无果,确实符合关闭情节的,征得两局监管部门同意后暂时关闭。

29、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征得对方同意。

30、双方均应遵守客车运行零点至 凌晨5点落地休息制度。

31、因不可抗力导致趟次合同无法履行或需变更合同内容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一方要求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处理,但未能达成合意者,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车辆运行途中发生不可抗力(如暴雨、地震、山体滑坡、塌方等)造成道路中断而需临时改道行驶增加里程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行程被迫中止的,甲方按实际用车情况支付费用。

32、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当依法负责所有伤员的救治、医疗以及其他赔偿费用,如事故是由于第三责任人所造成的,由乙方赔付后再行追偿,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作好有关善后工作。若因甲方把关不严,使用无上岗证或驾驶员与安全行车路单驾驶员不一致的造成交通事故甲方承担同等责任赔偿费用。

33、甲乙双方签订的旅游运输趟次合同、确认的团队计划表(应体现接团地点、时间、具体运行线路等)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

3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5、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或提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可选择以下 的方式解决:

A、向西安市仲裁委申请仲裁;

B、向人民法院起诉。

3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 日 年月 日

汽车运输合同10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运输合同1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一批钢结构构件委托乙方进行运输,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货物名称:钢结构构件,具体见附表;

2、起止地点:起运地为_____________;止地为_____________内;甲方不规定乙方运输路线,由乙方自行决定。

3、运价:见附件表;

4、付款:在起运后首次付款预留_____________元保证金,后期运输按_____________支付。

5、义务责任:

甲方义务责任:

①甲方在发运构件前两天通知乙方何时派车,并告诉乙方此次运输何种构件,便于乙方安排相应运输的车辆。

②甲方应组织人员和吊车积极协助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装车和到目的地后的卸车,装车后的构件捆扎由乙方自己负责。

③按约定支付乙方的运费。

④甲方提供乙方办理超限所需图纸资料。

⑤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可中止运输合同。

乙方义务责任:

①乙方所派车辆应为合法、合规车辆,并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执照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乙方对车辆进行保养,保证车辆运输状态良好、顺畅,确保运输途中自身及构件的安全。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派车通知后(电话、短信),应在规定时间内派相应车辆到禹城装货地点。

③乙方应带足垫木、钢丝绳、葫芦等捆扎锁紧器具,乙方指挥甲方构件的吊放位置,确保从禹城金鼎钢结构厂到济阳光大环保垃圾发电厂工地的运输过程中构件安全,甲方只在电厂工地验收卸车,一旦造成运载的构件变形、损毁乙方应承担该构件直接材料及生产所需费用并扣除运费_____________元。

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过路、过桥费,违章罚款及车辆的各种消耗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⑤乙方自己负责在公安、公路管理部门办理超限准运证明,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若因乙方车辆故障、通行证件原因造成构件被扣留等情况给甲方造成转运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约定,应赔偿甲方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构件运输完毕付清运费后失效。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汽车运输合同12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承揽完成甲方所安排工作,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承揽工作内容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相关工作,所需的必要用具由甲方提供,承揽工作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甲方有权根据其所承揽廉江汽车运输总站安铺分站的部分站场管理工作(站务、安检、保卫等)需要,灵活安排乙方在一定时期内完成其中一项工作。

2、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的前提下,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配合甲方或甲方派出人员,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3、遇突发事件时,乙方应及时处理,必要时要尽快向甲方汇报并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三、协议期限。

从二0年月日至二0年月日。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1、费用:每月捌佰元(¥800.00)。

2、费用支付方式、时间:每月支付1次,由甲方在次月15日前将费用支付乙方。

五、甲方权利义务

1、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条件与支持;

2、对乙方工作的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验收;

3、乙方按要求完成工作,甲方须按时足额支付费用给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2、承担因承揽工作所发生的一切税费与责任,包括乙方工资、福利、社

保、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金和费用,以及发生各种事故、事件(含工伤)所产生的责任。

3、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按协议要求,安全、有序完成承揽的工作。

4、按协议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按时取得承揽费用。

5、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所述工作转包或交由第三方完成。

七、其它约定

1、为确保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的当日一次性交给甲方壹仟元(¥1000.00)风险押金。若乙方没有任何违约或其他被投诉影响甲方形象或信誉的行为的,协议期满,双方协商终止协议或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级部门指令性要求)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将乙方所交的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2、协议期内,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完成承揽工作,或不服从甲方或其上级监督的,或有其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乙方同意将所交给甲方的壹仟元(¥1000.00)的风险押金转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且乙方同意甲方随时终止本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已按协议约定完成承揽工作而甲方不按时支付费用给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支付壹仟元(¥1000.00)违约金给乙方,且同意乙方随时终止本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甲方承担。

5、协议期内,若出现乙方未给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协议约定工作交由第三方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甲方没收风险押金并随时终止履行本协议,由此产生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若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级部门指令性要求)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协议自然终止;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待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汽车运输合同1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剥离土石方运输的特点,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甲方将总承包的山西灵石县鑫源煤业公司煤矿的土石方运输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二、地点:山西省灵石县段纯镇兴旺原村。

三、内容:

1、名称:灵石县天聚鑫源煤矿第十三标土石方运输工程

2、车型:重型自卸车(后八轮)

3、运距:取土场与排土场运距在5.5公里以内,按 7.3元 /方结算,取土场与排土场运距在5.5公里至6.0公里以内,按 7.8 元/方结算,每超过100米加 0.5元/方。该单价为税后单价,一切税金税费均由甲方另行承担。

4、运输地点:灵石县天聚鑫源煤矿第十三标段

5、运输物品:山体土石方

6、工期:20xx年日----20xx年日。合同期1年,满一年一续签合同。

7、付款时间:车辆进厂后正常工作3天后可借支生活费,每10天统计票据后,双方对统计票据确认完毕后,按确认的工作量结算一次。

8、除不可抗力因素原因和国家政策原因外,导致务工,从第5天起,每天每车补偿500元。(若停工为1-4天,则不补偿,若为5天,则连前面的4天直接补偿为2500元)

9、付款方式: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时乙方出具的领据、借据或存入乙方银行卡的存款单或汇款单均作为合同结算支付款依据;

10、车装方量:长×宽×高

11、运输车辆必须是前二后八轮自卸车。车辆由乙方自备,10天内车辆可分批进场,进场车辆最少保证20台,倘若中途有车辆退出,乙方须提前半个月告知甲方,车辆进场后,甲方按每辆车8000元付给乙方车辆调遣费;乙方必须保证10天内车辆进场20辆以上,如未按时到场,按违约处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违约金5万元(伍万元)。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保证乙方车辆合同期的运输,车辆调遣费用每台(8000 )元, 车进矿区付清,调遣费分3个月扣清。第一个月扣除20%,剩余两月每月扣除40%

2、乙方到场,甲方挖机车辆必须24小时正常动作并确保乙方的施工工程量

3、保证款项充足按合同给乙方付款,只对乙方结算。

4、协调矿山各种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误工,因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负担,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提供住宿包水、电畅通,伙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提供加油,柴油为6.55元/升(超出6.55元由甲方负担)。油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因油出现车辆损失,由甲方负责维修,加油款在每次工程款中扣除。

7、维护矿山道路工作秩序,制订有关规章制度有权对不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惩罚。

8、道路平整保证乙方车辆正常进入,道路损毁甲方随时修理;卸车场平整顺畅。

9、乙方车辆到场后,甲方不按合同执行,乙方有权把车辆调走。并赔偿乙方车辆调遣费用。

10、甲方根据每10天工程量按合同及时统计支付乙方工程款。超过工程结算日2天甲方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要求停工,每停工一天补偿乙方每台车辆500元。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及煤矿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排与调度,禁止从事有害甲方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违约罚款。

2、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与指挥。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安排进行作业,保证每台机械配备两个具有操作资格的驾驶员,应24小时作业;

4、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5、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6、因乙方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设备仅供甲方使用,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租和到其他工区作业,若发现如此行为,将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

8、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9、乙方雇佣的驾驶员须持有效驾驶证且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要求乙方为各车辆和车主自行购买各项保险,乙方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圴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事故发生后,须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协调解决;

10、乙方不得层层转包,出现施工人员投诉或工钱过低而闹事的,应由乙方负责妥善解决,并给予一定补偿。否则一切责任、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进场车辆中途随意停工、或无故闹事不作业,以每天停工车辆200元/台的款额赔偿给甲方。

12、乙方进场车辆中途无故退场(不可抗因素和气候原因除处),应支付给甲方每辆车3万元(叁万元)作为甲方损失的赔偿,另外支付甲方相关经济损失。

13、乙方要加强对所属人员、汽车的管理。按时和各车主结清账务,并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及时、足额的支付给各车主不得克扣和挪用,如因此发生纠纷所造成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安排财务人员对乙方银行账户进行监督,如出现不按时给各车主结算,甲方将对乙方予以处罚50万元(伍拾万元)

五、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及时修理恢复使用。

2、乙方必须遵守煤矿的安全行为规范,若不遵守被煤矿处罚,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3、交接班时,乙方车队长必须如实汇报出勤车辆数量,未出勤车辆是何原因(病假和家庭有事必须回家除外),否则将罚款200元每辆。

4、所有翻斗车到排土场必须将渣土倒干净,必要时用排土场挖机将土搞干净,若发现翻斗车将土带回取土场,将扣除该翻斗车当次票数,并对排土场管理人员罚款每人50元/次。若第二次再犯,将加倍处罚。

5、乙方车辆进厂后如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初次警告,两次以上包括两次按违规车辆每台罚款2万(贰万元整),屡教不改,对违规车辆清理出厂,扣押违规车辆工程余款。如不按公司规定工作,公司罚款,甲方将该罚款罚至违规车上或者直接将此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6、若车辆进场后甲方私自跨过乙方和车队车主直接联系,私立合同,乙方有权要求进行赔偿,每台车辆2万元(贰万元)

六、违约与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诚实守信、按合同规定履约,出现违约时双方友好协商处理,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争执时,首先本着平等互利、文明和谐的原则友好协商,协商无果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①、签约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②、签约地人民法院。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汽车运输合同14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基本情况

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地点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货运日期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___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运输合同15

托运方: 承运方:

地 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款(详见附件-货物清单)。

第二条、收货人及联系电话: 。

第三条、货物的起运地点: ,承运日期: 。

第四条、货物的到达地点: ,运到期限: 。

第五条、运输费用: , 结算方式: 。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托运方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但必须在货物末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的费用。

2、托运方义务:按规定向承运方支付运输费用。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取违约金。

二、承运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运方权利:向托运方或收货方收取运输费用。否则,承运方对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收货物,承运方应当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规定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的到达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违章、安全等事故与托运方无关,承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承运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与要求配车或末在规定的期限内送到货,应付违约金 元。

2、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坏、短少等,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

3、在符合法律与合同规定条件下,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负违约责任:

① 不可抗力;

②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 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 托运方与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货物运到目的地收货人签收后自行终止。

托运方代表: 承运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