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委托管理合同汇编6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管理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委托管理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合同双方协商决定,以政府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框架,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委托期间的责权利关系,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服务的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
行政服务中心地上层、地下层。1至3层为行政服务窗口,4至5层为办公区域。大厦配套设施功能有: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乘客电梯,大小会议室,技防监控系统及建行服务区等。
第二章委托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大厦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二、大厦的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三、大厦的公共秩序维护。
四、负责大厦的导办、解说。
五、建立本大厦物业基础档案和日常运作档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合同条款外的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其它有偿或无偿服务事项。
第三章管理运作方式
一、双方约定本委托合同签订的有效期为壹年,即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乙方对大厦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结算万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内结算万元。
以上费用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工装费用、器材费用、办公费、福利津贴、税金和利润。明细如下:
(一)人员工资万元。
其中:保洁员8名,解说、导办员5名,水电维修工2名,弱电系统维护工1名,秩序维护人员11名。
以上合计27人,月工资元,全年共万元。
二、乙方接受甲方监督,在甲方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甲方负责大厦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换件费用和涉及外委专业保养和维修费用的支付(外委专业保养费用包括:电梯月度保养与年检保险、以及空调、消防、配电、技防等机组的年度计划性保养。外委专业维修:是指物业公司服务范围之外的需要委托外部专业公司进行维修的内容)。
第四章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审核批复由乙方递交的有关大楼物业管理建议性、整改维修、约定费用结算等书面材料。
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管理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大楼共享部位设施或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如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物业费用结算时扣除,如整体管理水平明显下降,在限期整改还达不到明显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复印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数据,并在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交还给甲方,不得交给第三方。
四、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物业服务费用。
五、负责大楼电、水、电信、网络等费用以及制冷供暖材料能耗费用。
六、甲方视同需外委服务的各类经营性代办、商务、代购、大厦外墙清洁等业务,以同质同价为前提,乙方为优先选择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进行加班加点而发生的费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协调处理由乙方请求协助的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矛盾。
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章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从大楼管理目标定位要求出发,制订本大厦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本大厦委托合同责任内的日常管理服务应尽事务,积极做好甲方机动相关事务的配合工作。
三、有权依照相关法规、本合同范畴和大厦的有关规定,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协调和处理。
四、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监督。
五、对本大厦的共享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在本大楼管理中需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本大厦设置物业管理处。
七、建立大厦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事项。
八、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保修期内的第三方施工质量监督和现场管理。
九、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人文宣传活动,以及各项人性化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移交相关的大厦及甲方相关财产和物业管理档案数据。
十一、不承担对大厦工作人员和使用人的财产保管、人身保险义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二、如因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未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造成管理不善甚至发生重大失误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服务费用中罚款,并应同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为准)。
三、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章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台风、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二、因大厦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须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或报请行业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公司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枣庄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高新区复原五路西侧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为1年,自20xx年12月31日起到20xx年12月30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5)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6)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7)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8)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9)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3、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合同 篇3
第一章 本合同当事人
第一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的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 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 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 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的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 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 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自行车房(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
(8)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代收代支费用;
(3)有偿服务费用;
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 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100%以上。
3、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
(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保洁;
(2)楼内公共通道、走廊、楼梯、休闲场所每天清扫一次,每月清洁4次(含楼梯扶手),大堂实施8小时保洁;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质化验报告,水质化验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
(4)化粪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发生堵塞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
(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
4、公共绿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
(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
(3)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
5、保安服务: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
(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
(3)对出人小区车辆敬礼(戴白手套敬标准礼),以标准手势指挥车辆的进出停放;
(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
6、管理服务:
(1)接住户投诉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
(2)管理员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电话投诉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7、维修:
(1)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修及时率100%以上;
(2)维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l%、交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 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 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条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管理合同 篇4
1、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2、乙方:
一、委托事宜:甲方在____________开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娱乐城,乙方团队具有管理经验与技术,向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聘用合同。
二、 委托方式
1、委托方式:甲方以目标责任管理的方式全权委托乙方团队管理
2、乙方作为全权管理方的目标任务是:在合同期内,将人员调配、经营、管理、服务水平、营业利润和效益创造并保持在地同行业同标准的最佳水平,并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的管理费及核算、支付
1、乙方团队工资报酬为每月_______元,签定合同后,预付当月管理费共计_______ 元,调整期为一个月,一个月后管理费的20%和业绩挂靠,业绩指标调整期后另行商定。管理费为一月一付,采取预付形式。
2、甲方按时以现金或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提成。
3、除乙方派驻3名管理人员外,受管理场所全部员工工资和所有费用皆由甲方负责,并经乙方签字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向员工发放和支付。不得无故的拖延、扣押、拒付,否则乙方视甲方重大违约.
4、乙方团队共派驻3名管理人员,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支付管理费后,乙方管理团队全面展开管理工作。在合同期内,乙方会根据实际情况,管理人员进行轮换或调配,但不能减少编制人员数量。
五、 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1、 负责协调受管理场所的外部一切关系、场内秩序和邻里矛盾。
2、 甲方对受管理场所的经营管理享有知情权和监管权,乙方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3、 甲方保证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场所内经营安全。
4、 乙方接手之日,甲方为乙方管理人员无偿提供住宿(宾馆待遇)
5、 相关的人员调拨,包括营销团队、所有工作人员的因工作需要往来的交通费、资源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不在乙方的委托管理费之列。
6、 乙方在合同期内,为了场所的发展,可到一至两家其它娱乐场所进行考察,甲方负责报销考察费用。
六、 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1、 乙方具有受管理场所的全程筹备和全权经营管理权,包括业务决策权、人事任免权,辞退权、奖罚权、物资审批权、作价权、折扣权和签免权。
2、 乙方应以受管理场所的实际情况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责任等,制定和健全受管理场所全面运作标准和所有工作程序,对场所进行全面管理。
3、乙方每月有检查、监督财务收支状况的权利。
七、 合同的解除
由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变更、终止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依据。
2、甲方单位因严重亏损而关门、停业或行政部门责令关门停业。
3、不可抗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的管理费或提成并超过三天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拖欠员工工资,导致影响受管理场所管理人员正常管理经营。
(3)未经乙方同意变更乙方工作岗位或降低待遇,视为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条款。
(2)乙方没有履行正常管理职责。。
(3)合同履行届满
九、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若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双方均不
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补偿。
十、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双方补充另议。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委托管理合同 篇5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其余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种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委托管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兰州精诚鸿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临潭县市区内金洮花园、临潭饭店、金洮人家(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为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安全、方便、文明、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事项如下: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临潭县市区内金洮花园、临潭饭店、金洮人家,
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18600平方米;高层住宅面积: 3400 平方米;饭店面积: 15000 平方米;物业类型:多层、高层、饭店,面积四万平方米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4)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本物业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5)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
(6)车辆行驶及停泊;
(7)住宅区档案管理;
(8)政策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五 年。自 20xx 年 9 月 1 日起到 20xx年 8 月 31 日。
第四条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给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按房屋总建筑面积的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2)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必须给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其它用房等。
(3)负责向乙方提供经营活动中必要的帮助;
甲方在楼宇工程竣工15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区域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
(4)负责管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行使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6)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办法》和《业主公约》的业主、物业使用人行为进行处理:包括罚款、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违章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7)甲方有义务督促房屋装饰装修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及时与乙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遵守协议约定的内容。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小区遗留问题:
遗留问题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9)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义务为乙方提供其他单位的物业管理业务。
(10)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其他单位的物业管理业务。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国务院《物权法》之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订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3)制订公共设施大、中修的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施实维修方案;
(4)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5)负责测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6)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等工作;
(8)乙方不承担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保管等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