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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的合同

时间:2025-10-25 07:10:01
关于买卖房屋的合同15篇(全文共21380字)

关于买卖房屋的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买卖房屋的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买卖房屋的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座落于 县人民路南 排沙渠小区独院,建筑面积280平方米;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第四条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本契约一式两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关于买卖房屋的合同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房屋座落: 市 区 街 号 号楼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一、房屋售价:甲乙双方商定价格为人民币——元(——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乙方分——次用现金支付给甲方房款,第一次付款定金时间为——年—月—日,付款现金为人民币—元(——元整),第二次预付款时间为—月—日,付款现金为人民币——元(——万元整),第三次付款时间为办理完过户等相关手续后,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元(——万元整),三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元(——万元整)。

三、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上述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关于买卖房屋的合同3

出卖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房房屋买卖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巷_________号的房屋__________栋___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

2.乙方面交给甲方现金______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________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________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_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房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房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房一式____________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买卖房屋的合同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并受让山林、土地经营权和水电路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面积、附属设施、家具及房产四界: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乡 村 组 ,为 结构,建筑面积有 平方米 ,附属设施有 ,主要家具有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土地使用证号为 号 。房屋四界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第二条 甲方随同所售房屋转让的山林、土地的经营权证书编号 ……此处隐藏19912个字……土地制度。而对于“使用权”房来说,上市出售则会有一线希望,因为,国家也在一直提倡并做着改革试点的努力。

二、有哪些注意事项?

第一,根据北京市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二,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

第三,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笔者认为小产权房合同的效力不应简单一刀切似得认定为有效或无效,应分情况认定。

三、小产权房向城镇居民转让的合同效力

目前该种情况,在实践中普遍的认定为合同无效。而在理论上,国内较多的学者对合同的效力持肯定态度。笔者持合同无效论,主要基于以下几个理由:

(一)违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这一规定得知,转让的房产必须是依法登记且具有完整权属证书的。而小产权房是建立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之上,其存在注定不能取得完整产权,根本无法进行登记领取权属证书。

(二)违反我国房地一体主义

我国《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该条规定的主要是指国有建设用地流转原则,它表明房地产所有权转让之时,房产之上的土地所有权也随房一起转让,该原则的实行,避免了我国房产交易市场出现混乱局面,维护了房产市场的稳定。对于这一原则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同样适用。而小产权房恰恰违反了这一原则,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故小产权房流转中城镇居民根本无法取得土地的所有权,使得房地分离,较易产生纠纷。

四、小产权房向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的合同效力

针对这一情形,实践中多数判定为合同无效,但笔者认为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一)基于公平正义原则

国家将一部分土地划分归为集体所有,是为了保障农民最基本的生存及生活居住权,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倾向。但与此同时,这也恰恰是限制了农民应享有的同城镇居民一样的权利,“农民与城镇居民”,对称谓及身份的区别本身就是违反公平的体现,为了农民的身份,他们无法享受房屋及土地所带来的升值利益,他们与国家一样拥有土地,但无法同国家一样买卖土地,获取收益,从另一层面上讲他们不是被保护着,而是被禁锢在了这片土地上。

(二)维护农民合法收益权

基于我国现有规定及我国国情,允许小产权房在市场随意流转势必将造成我国房产市场的混乱,引发各方利益矛盾冲突。但完全限制小产权房的流转则是对公平原则的.违反,农民对土地可以占有、使用,因无处分权而无法像城镇居民一样获得房屋升值所带来的利益,在目前我国现实情况之下虽不能立即实现同城市房地产一样的大市场,但笔者认为可以尝试在各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开拓一个独立的小市场,允许各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房屋进行自由流转,使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能收获房产所带来的利益。

五、房屋合同无效后的利益平衡

由于小产权房的交易不在少数,其中涉及多方之间的利益,易引发多种矛盾。因此,在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中,平衡好各方之间的利益则显得尤为重要。

(一)责任比例的确定

实践中多数情况下是因房价的不断增长使得卖方反悔而向法院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小产权房交易之时必然是双方合意的结果,但卖方因利益驱使,违反当初协议,这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违背,但是否能因卖方对诚实信用的违背而判定卖方承担主要责任呢?笔者认为这是不妥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时,双方都明知这一行为在我国存在违法情况,即都存在过错,双方过错大小应相同,不能因为房价的大幅增长而让卖方承担更重的过错责任,因此,笔者认为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双方仍是承担相同的过错责任。

(二)实际操作

既然双方是同等责任,合同无效后,首先考虑的应是恢复原状,即房款返还,房屋归还。如果买房人使用房屋期间对房屋进行了修葺或装修等,可以按照添附的原理处理,卖房人取得利益,应补偿买房人因此支付的费用。当然,若买房人在居住期间对房屋造成一定的损害,也应对卖方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对于房价的上涨,在房屋合同签订之时是双方都不可预见的,房价是市场经济作用的结果,双方对此均无需承担过错责任。因此,合同无效引起的房屋返还,其中的房屋升值利益应当然的归房屋所有人所有,即卖方所有。作为房屋的买方,明知小产权房先天不足而选择购买,承担房屋返还的风险应是其可以预见到的,当然,其因买房失去的一部分存款利息笔者认为是可以向卖方主张承担的。

关于买卖房屋的合同15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面积、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 。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4、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主要包括转让(含买卖)下列房地产:①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②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③权属有争议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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