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揽合同(汇编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揽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揽合同1一、甲方提供原料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
品(材料)名: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超欠幅度%: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办法:____________
二、乙方加工产品的义务
1.质量标准:
2.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4.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
5.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6.结算办法及期限:
7.其他:
三、违约责任:
第一点:甲方的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乙方造成损失时,应负责赔偿乙方损失。
(2)中途退货的,偿付乙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的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予以顺延外,每日应偿付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的,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并付给运输部门违约金。
(7)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其他。
第二点: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收货的,乙方应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少交而甲方仍然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7)未按甲方对技术资料及图纸的保密要求履行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8)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有效期自请填写有效起始时间到请填写有效终止时间止。
甲方:请填写定作方乙方:请填写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合同2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经常被混淆。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首先,从实体法即《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虽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
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法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做如此规定,是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
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从这一方面来看,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
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
二、其他具体区别:
1、买卖合同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 ……此处隐藏11816个字……p>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卫生: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臵、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十一: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卫生间、厨房等防渗漏部分为五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二: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结算加工承揽费和乙方工程质量不达标,超出工期以及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条款中对违约金已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附则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给甲方及乙方自己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人身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
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负责反工修复至合格为止。
4.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其他损失的,违约方也应予以赔偿。
十四: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揽合同14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
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按照合同法第251条的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而也就有相应类型的合同。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承揽合同15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建筑法》为依据,参照有关文件精神。本着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签订施工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点:____________
三、结构形式:____________
四、发包内容及价格:整体大包(土建、水暖、电照、既有楼房的女儿墙屋面拆扒、楼梯制作等)大包干、扫地出门价,以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
五、资质要求:三级以上资质,签订合同时,将资质复印件留给甲方存档备查。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八、材料要求:____________
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和化验单。
九、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1、乙方全部垫付工程款。
2、主体圈梁竣工后付总造价款的30%。
3、竣工初检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款50%。
4、经质检站、监理,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共同验收全部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工程款17%。
5、保质金3%,质保期为12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维修,如乙方不能按时进行维修,甲方派人维修,其维修费用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金内扣除,质保期满后按合同约定时间把质保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6、每竣工一栋初检合格结一栋,联合检查全部合格结清工程款。
十、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工地管理人员要求一长三员。
十一、施工期间因个别情况与业主发生争执,由物业单位协调处理,乙方不能因此停工,拖延工期。
十二、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小区道路畅通无粉尘,做好屋面防水,如有此类现象发生,乙方自行与业主调解。
十三、施工中的建筑垃圾须堆放整齐,由甲方处理。
十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施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前须对上岗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有隐患存在未排除前停止施工。
2、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属乙方责任。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3、进场的各种设备、材料随使随进,合理堆放,保证施工现场清洁。
十五、违约:____________
1、甲乙又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现场或停工,如违约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2、不许转包他人,如发生发现有转包现象出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由甲方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七、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八、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共同遵守。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