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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合同

时间:2025-10-18 07:10:00
【推荐】承包经营合同(全文共21703字)

【推荐】承包经营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包经营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承包经营合同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将至的班车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特订立此合同。

一、本承包合同为硬性承包,承包人在签约后不得委托他人承包或中途不包,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二、承包期为8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车辆及运营线路交由承包人经营。

三、承包人每年每月10日前需上缴甲方。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第七年

第八年元合计: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元元元元元元元

四、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承包保证金8万元。

五、缴款方式:承包人每月需将上缴的金额在当月10日前汇入发包方设立的专有账户内(到期不能上缴承包金按每日3%缴纳滞纳金,超过1月还不能履行缴纳承包金,视为乙方违约,按违约责任处理。)由非承包人去除各项费用,剩余部分按非承包人各自出资比例分配。

六、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必须对车辆定期保养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承包期满后必须确保车辆能正常营运。

七、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安全运行,杜绝事故、消除安全隐患。

八、在承包期内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确保车辆正常营运,以保证股东们的合法权益。

九、承包期内各股东不得擅自转让自己持有的股份,确须要转让股份的只能在原有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车辆的人事经营决策权。非承包人不予干涉。

十一、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甲方违约需赔偿乙方人民币万元。(由于单个股东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由当事人承担于其他股东无关)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万元,承包金不得抵扣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须经公证处公证生效,公证费由各股东按各自比例缴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每股东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解决,本合同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2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展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83),(84)一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

承包期为____________年零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三、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幼林实行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成,乙方得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四、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______年或次______年完成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五、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他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地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乙方承担_______%。

六、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_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公社管委会(乡政府),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__大队(村)

______生产队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大队(村)

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盖章或签名)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订

承包经营合同3

转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镇中心南路的×××宾馆转租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转租内容:×××宾馆经营业务(含餐饮、住宿)。

二、转租期限:暂定五年零一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租金及支付方式:转租金每年

万元,乙方必须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转租金。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将xxx宾馆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宾馆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

5.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2个月后即告解除。对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承包期内应交承包金总额的 计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xxx宾馆。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租金。

3.负责办理各类证照,确保宾馆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负责承租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使用、 整理 、维修及保养。

6.不得随意更改宾馆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

7.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承租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宾馆,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宾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承包经营合同4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管理局、_____财政局、_____税务局、_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投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立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 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年,即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不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

第二款 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

第三款 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__年为__万元,......。

第四款 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本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的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从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 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 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 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 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 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元。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权监督本厂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经营者(系指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者收入,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级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和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入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的收入,直到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 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因并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 职工人均年收入计算范围按__劳字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入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外,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低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的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入总额的_%。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上缴年度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

第六款 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缴纳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的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数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 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外,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_份,发包方、承包方和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 承包方____

代表 __(签字盖章) 代表 __(签字盖章)

__年__月__日

承包经营合同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为定额补贴,超亏不补,减亏全留。

1.承包期间,财政共给承包方亏损补贴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

2.承包方亏损超出上述定额,由承包方自行解决。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亏损数额低于上述定额,低于定额的部分全部留给承包方。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

三、减亏留成的使用:(见下表) 项目

生产发展基金%风险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奖励基金%企业留利四、国家指令性产品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___ 。

五、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_____末固定资产原值_____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_____万元,其中_____年_____万元;_____年_____万元;_____年_____万_____元;_____年_____万元;_____年_____万元。

2.国家资产的维护和闲置资产的处理办法,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_%。

3.新产品开发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_____元。

5.产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产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创汇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期末企业管理升级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但不得在合同之外进行行政干预;

2.对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__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______%,或严重违法经营,或违法经营屡教不改,或__________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终止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承包经营者的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3.按合同规定如期履行义务和兑现奖惩条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经营者是______企业在承包期内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使职权;

2.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3.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抵减当年减亏利润;

2.承包方完不成减亏利润指标,除由经营者和其他领导成员按合同规定赔偿外,不足部分由企业自有资金补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对企业承包经营者的奖罚

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_____法院审理。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二、本合同自_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盖章)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经营合同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集体资产,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经济收入,甲方同意将位与 的一块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面积 亩,具体 。

二、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承包金:承包金按每亩 元计算,每年承包金共 。 年共计 ,乙方要在 天内交足承包款,否则,甲方另行发包。

四、其他事项

1、在土地承包期间,如有干扰破坏现象,甲方积极派人协助解决。

2、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3、承包期内,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继续经营而中止,其继承人可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4、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5、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6、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对完整。

7、乙方不得将本宗土地转包第三方。

8、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附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林地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

发包方依法将坐落在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给承包方,允许承包方在不破坏上层林木的条件下,利用林地发展林下中药材、山野菜等其他适合林下种植的项目。

二、发包方林地具体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积、树种等概况

承包林地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组,小地名:_________;林班/小班:_________;树种:_________;面积(公顷):_________。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三、合同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承包费用

在合同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发包方林地使用费,而是以承包林地经营项目所产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发包方的承包费;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发展的林下经营项目在合同期内没有产生出任何经营项目,则不需要向发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费。

五、争议

发包方发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享有的权利

1、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行为;

2、发包方不承担承包方因经营不善而生产的损失;

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承担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承包方享有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有权自主组织林地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置权;

2、所承包的林地上发展的林下经济作物所生产的经济效益,除了支付给发包方的承包费外的全部归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承包方承担的义务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要依法经营;

2、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国家征占用林地,必须服从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是有权得到依法的补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发包方不经承包方同意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承包方赔偿所有投资及收益损失并支付投资总额一倍的违约金;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发包方有权利责令其停止非法行为并恢复原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8

山地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南省关于加快发展油茶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指示,为了进一步促进茶陵县油茶产业发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国内的行业地位,搞活农村经济,积极带动广大农户油茶种植,增强油茶高产示范林的带动作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赁给乙方承包经营,进行油茶种植、综合开发的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积界限

1、土地名称:

2、土地位置: 组。具体界线由双方现场确认,

并设定实物标示。面积由专门部门测量所提供红线图为准。

3、土地面积:

二、 承包经营的期限

1、 承包期限: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承包经营的范围

1、 油茶开发、种植

2、 农作物开发、种植

3、 农产品综合开发、养殖

  四、 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纳方式

山地租赁为: 元/亩,共计: 元。山地划线定界甲方交

地给乙方之日为第一次付款时间,第一次付10年租金共计元,五年后一次性付清后20年租金共计: 元。

五、承包经营期间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土地流转、林权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山地开发,由村委妥善协调好乙方在山地开发过程中的水源供应、电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开发期间、承包经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责任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调查事故责任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4、甲方需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乙方租赁用地,同时严禁村民在租地内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内进行葬坟等损坏基地的行为,但原有坟葬保持现状。

5、甲方负责租地周边环境的关系处理,保证乙方经营期间内不受打扰,如遭村民阻工、占地、闹事或人为损害基地的,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6、甲方以前关于山地的一切纠纷及矛盾与乙方无关,乙方属于独立经营开发,在约定的经营权限内,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赁前山地权属引发纠纷,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林地。

五、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

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山地开发和承包经营。

2、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用地途径,若因发展需要变更用地途径的,需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得进行破坏用地环境,损害土地资源,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化工类行业。

3、乙方在山地开发,承包经营期间,在同等用工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使用甲方村组劳动力。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对山地进行股份和承包方式进行变更,在告知甲方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经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扶持、项目补助等收益行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国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补助费归甲方享有,地上相关建筑、林地树木等附着物补助归乙方所有。

6、乙方有权对租赁山地进行抵押、质押等处理行为。

7、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合法经营和开发,不得在租赁山地内从事任何违法行为。若因乙方一方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承包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经营、土地荒芜的,甲方有权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还。

六、 双方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因山地租赁所发生的纠纷矛盾,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调解处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破坏对方财产和影响对方生产经营合同。协商尚未处理的,需请求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

调解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条款,不得因人事变更等影响合同条款执行。

3、承包期限届满,乙方享有对该地的优先承包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地租赁给乙方。若同等条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赁给他方,乙方有权对该地进行资产评估,保留对甲方、第三租赁方的财产追偿权。

4、合同签订时,甲方需提供该地租赁的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书、全体村民同意租赁签字书、山地租赁承包红线图、林权证(林业部分出具的山地权属证明)给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当地村委会一份,当地乡镇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经办人签字: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约地:

签约时间:

承包经营合同9

托运方(甲方):____

承运方(乙方):____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运输费用

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4、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5、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6、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或收取货款,在返回后,应将其收取的货款或收获凭证及时交付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交付承运的货物负有安全保护义务,若运输途中发生货物被盗、毁损、雨淋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的货物只计件数,不负内容责任。乙方对甲方货物不检验,内部结构,乙方不负责任。

6、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

7、乙方有权对甲方调配的货物进行查验,有权拒绝运输国家禁止运输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

8、乙方保证货物运输途中安全到达,如在运输途中出现货物损坏由乙方按出厂价照价赔偿给甲方。

9、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

9、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10、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货物数量,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由乙方出具运输发票,甲方向乙方付清运费。

4、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每月2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和发票给甲方,甲方须在5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5、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6、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七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不得将车辆交给第三者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八条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除货物包装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由乙方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6、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二、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完成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4、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的

5、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擅自倒货、换车、配载的、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的、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的

6、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7、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连续两次违章驾驶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3、三次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的

4、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5、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6、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7、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8、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9、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五、其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六、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变更或终止:

一、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兰州市城关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户资料、货运单价、货物品种、运输终端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四、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乙方声明

乙方特别声明:

本合同所有条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条款没有加重本人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本人愿意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10

甲方:公司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职责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务必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万元,该承包款就体此刻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职责。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务必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省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

承包经营方(以下简称乙方):___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经营浴池座落于___号楼,建筑面积___㎡。房屋质量良好,浴池经营设备良好。

第二条、承包期限从年日至年止,提前半年通知对方是否继续承包,提前两个月交下期三年租金___元,一次交齐,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大写___,一次性现金结清。乙方设备押金、月票押金及经营不善导致停业违约补偿甲方人民币___元整。

第四条、乙方负责支付在经营期间,水费、电费、煤费、卫生费、各种税费等相关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房屋用途,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只能用于经营大众浴池,如改变用途,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售洗浴用票在合同终止前自己自行负责收回,甲方不承担。

第六条、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后解除承包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擅自将经营场所经营权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经营场所进行非法活动,导致营业执照吊销及停业(需赔偿甲方浴池损失人民币___元整)。

3.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

4.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乙方期满后所欠各种费用,由乙方结清。

第八条、免责条件:

1.在承包合同期间,若经营场所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因盗窃、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经营者发生所有事故纠纷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遇政策性动迁,或其它政府行为导致合同终止,甲方返还乙方所剩余承包款,乙方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乙方交付全额租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诉请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地租赁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此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四至及亩数

东至: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亩数:约50亩。

二、承包期限

1.承包期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为每年(¥ )。实行一年一支付,即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租金。

四、争议

1.甲方保证此林地产权清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

五、管辖权

1.乙方对所租赁的林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租。

六、补偿

1.如在租赁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实行其他开发建设需征用此林地时,此合同无条件终止,但甲方应从征地补偿款中向乙方支付当年投入的成本。

七、续租

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租赁经营,在同等条件下,只有优先租赁权,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租赁经营,乙方在租赁期内的治理成果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备份

1.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时效

1.此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13

发 包 方: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村委会主任

承 包 方: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董事长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 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

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巩义市小关镇段河村,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 ,西至 ,南至 路,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 平方米)。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权属证书复印件,在没有提交权属证书之前,甲方应先提供可证明其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5甲方承诺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未利用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未利用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年(年),从20年 月日

起至年 月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 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批准及授权

5.1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合同,并将本合同报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甲方村民代表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5.2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申请巩义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向乙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六条 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合同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 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 在本合同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 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一切便利,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约定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11.4凡与本合同签订、履行、解释等有关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并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1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本页为荒山承包经营合同签署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批准机关: (盖章):

日 期:

年 月 年 月 日日

承包经营合同14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有关事宜,友好协商,并经原承包合同发包方(铁山街道办事处大下庄村)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本文由。com收集整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山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具体内容见原合同。)

第二条:转让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6月17日止,共计23年。

第三条:转让费和支付期限

1.转让费:人民币八万元整(小写:¥元)。

2.支付期限: 年月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第四条:其他约定

1.付款后,甲方将原承包合同文本转交给乙方,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承担;转交后,乙方关于原承包合同的一切行为或事物与甲方无关。

2.甲方确保未用该承包经营区域内的树木和地上附着物进行抵押或清偿债务。

3.甲方承包费交至20xx年6月17日,自20xx年6月18日起,由乙方向发包方交付承包费(年交费额见原合同)。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15

甲方(发包方): 镇(乡) 村 组 负责人村委会主任: 村民小组组长:

住址:

乙方(承包方): 镇(乡) 村 组 承包方代表:

住址:

为规范林地承包(指家庭承包、责任山和"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行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现状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 的下列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面积共 亩的林地使用权以 (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限共 年,发包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二)以非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林地承包价款按每年每亩 元,面积 亩共计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承包转让的,按每年每亩 元,共计为 元,缴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具体缴付在本合同第六条作补充约定。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集体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林地承包收益。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林地,制止乙方损害所经营的承包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2.确认上述所发包的林地林木权属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承包后发现原发包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享有对承包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林木处臵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有权享受承包(责任山)国家优惠政策,如该承包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采取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价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须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臵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承包期内,如乙方确需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必须报经原发包方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原发包方甲方备案。同时依法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对以家庭承包责任山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间,乙方家庭内部成员需要对承包责任山进行分割责任山,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责任山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甲乙双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

(四)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五)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承包合同期满后,乙方在 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承包经营林地的林木妥善处理。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为 。

(六)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 。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双方设定为 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承包价款的 ‰作为滞纳金。逾期 个月,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付林地承包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承包价款的 ‰作为滞纳金。逾期 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给承包经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经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林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镇(乡)政府等进行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六条 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合同属完善原责任山承包合同,原责任山承包合同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如需经镇(乡)政府批准的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签证)的,经自批准或备案(签证)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村委会、镇(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