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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时间:2025-10-10 07:10:03
【精品】租赁合同范文6篇(全文共7271字)

【精品】租赁合同范文6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租赁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行纪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就代办________________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代办事项:(具体约定是寄售、代购代销货物,还是其他事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代办事项的具体要求:(凡属寄售和代购代销货物,应明确具体货物品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以及最低销价或最高购价和时间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货物保管责任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酬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                行纪人:

单位(人)名称(章):          单位(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发包,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鱼塘共计___________亩交给乙方承包并养殖,鱼塘路边自建房屋_________间及场地交给乙方经营农家乐(注:农家乐为餐饮服务行业),鱼池承包用地租赁合同。

第二条 乙方在鱼塘和农家乐所有经营收益纯利的_____% 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 承包期限为___年,以后每年_____元/年。即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承包鱼塘用电须服从电管站管理,要安全用电,开户、电力设备安装、材料费用以及鱼塘用电电费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 鱼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工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乙方承包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使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暂时使用。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须交出鱼塘。 乙方施工的建筑物要在承包期满后30天由乙方自行拆迁,逾期不处理的则归甲方所有。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但承包期满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合同范本《鱼池承包用地租赁合同》。

第八条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所定期限缴纳承包款,逾期30天未完成的,作自动退包处理,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终止合同,收回鱼塘重新发包。

第十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2.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_天的;

4.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在承包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承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完成全部承包款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终止合同,另甲方有权将押金没收作为补偿。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第九条 。

第十二条 风险责任:

1、农家乐属于服务行业,所涉及的食品安全、卫生许可、税务、工商等一切相关事项的办理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办理齐全相关手续。否则一切事故、灾害及人为造成的损失,及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______天内交纳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_____万元,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按当时银行利息 %)。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全部承包押金。 3.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 . 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为了进一步推广“华润”牌散装水泥,规范水泥散装罐的使用,管理和调配,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水泥散装罐租用给乙方数量 2 只,规格为 80、100 吨。

二、为保证水泥散装罐的使用,乙方须按以下标准缴纳押金;

规格为 80 吨散装水泥罐,乙方按 30000 元/只缴纳押金,规格为 100 吨散装水泥罐,乙方按 45000 元/只交纳押金。

三、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转租、转借或经营其他厂家水泥,若发现则视为自行购买。

四、乙方在使用期间,必须承担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等责任。如因乙方保养不当、放置散装罐的地面下沉、人为损伤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散装罐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散装罐使用完毕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安排其他使用方,并协助其他使用方经吊装后运出工地,甲方对退回的散装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六、如乙方通知甲方需调运散装罐时,在安排其他使用方来提水泥罐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其他使用方运输散装罐的汽车放空,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如散装水泥罐需。甲方,进场以及出场的吊装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执行。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单位〕:_______ 或甲方(出租方)〔自然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_______加油站从事成品油销售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租赁标的物

本租赁合同标的物(以下称“租赁物”)是位于_______的_______加油站(以下称“加油站”)的全部资产及经营权。资产明细详见 “租赁资产明细表”(见附件);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乙方派员接管加油站之日起计算,即从___年___月___日至从___年___月___日。

3.租金及支付

3.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 ),折合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 )。本租金已经包含甲方的利润、折旧和应当向有关机关缴纳的税费。

3.2 乙方每_______月(年)(以下称“交租期”)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首次租金自乙方派员接管加油站_______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其余各次租金自上个交租期满后_______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 ;账号:_______。甲方应对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免除乙方在相应期间的租金,免除部分由乙方从应付租金中扣除或由甲方退还。

3.3.1 在租赁期内,因道路施工等客观因素造成加油站停业期间。

3.3.2 发生6.9约定情形,修复或重建期间。

3.3.3 发生10.2约定情形,维修停业期间。

4. 税款及费用

4.1 租赁期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足额纳税,并缴纳有关费用。

4.2 如因甲方未缴纳有关税费而给乙方正常经营造成影响或损失的,乙方可以代甲方缴纳有关税费。乙方有权从租金中扣除代缴的数额和相当于损失的金额作为赔偿金,或者直接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4.3 甲方承担租赁期内政府部门对加油站进行的各种处罚。如果政府部门直接对乙方处罚,乙方可从应付租金中扣除相应数额或由甲方赔偿。但是,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的处罚除外。

4.4 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强制要求,需要更新设备、设施的,甲方应及时更新,并承担有关设备、设施更新的费用。因甲方迟延更新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果该更新由乙方完成,在以后交付租金时,乙方有权从租金中扣除相应的更新费用。

5.加油站设施及外观包装

5.1 加油站设施、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加油站(或油库)设计规范和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并保证自乙方接管之日起 内不出现质量问题。

5.2 加油站供水、供电应满足加油站正常经营的需要;加油站的进出道路、公路开口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并能满足加油站正常经营需要;排污、排水符合城建、环保要求。

5.3 加油站外观包装应符合乙方《统一视觉形象识别手册》的标准。

6.甲方义务

6.1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按5.3的约定完成对加油站的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将加油站合法经营所必须的证照全部变更至乙方指定名下,费用由甲方承担。上述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加油站(或油库)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环境保护许可证、加油机和油罐检定证书、计量合格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 证等。

6.3 甲方完成6.1、6.2约定事项后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资产及6.2约定的证照交付乙方。

6.4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到当地政府部门办理土地、房产、设备等租赁登记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6.5 甲方负责处理加油站经营过程中与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加油站相邻权人、水、电供应者在内的一切外部关系,保证乙方正常经营。处理上述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6 因加油站设施本身的质量瑕疵,使乙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7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将租赁物转让或抵押,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通知须以书面作出。

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则甲方保证使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6.8 甲方在乙方每次支付租金前_______日内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固定资产租赁发票。如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提供发票,乙方可顺延租金支付时间,直至甲方按上述约定提供发票时止。

6.9 因不可抗力致使加油站毁损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内修复或重建。

6.10 甲方应及时按规定交付公路或道路开口费。

7.乙方义务

7.1 乙方应按3.2约定支付租金。

7.2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管理租赁物。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理。

8.交付及验收

甲方履行6.3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按照本合同1和5的约定进行验收。若甲方交付的资产不符合上述约定,乙方有权拒收,直至符合上述约定。验收后,双方签署“租赁资产交接明细表”,同时,乙方派员接管加油站。

9.人员安置

甲方应对加油站原有人员另行安排或者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接管加油站后,自主安排用工,甲方、原加油站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10.加油站设施的保养与维修

10.1 甲方从乙方接管加油站后每_______个月对加油站进行一次定期保养,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安排的时间内进行,以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

10.2 租赁期内非因乙方过错造成加油站设施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24小时内进行维修;甲方逾期不予维修的,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从给付甲方的租金中扣除。

10.3 乙方可自行安排对加油站设施进行的单次不超过____元、月累计不超过____元费用的维护及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11.加油站改造

11.1 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对加油站进行扩建或改造。由乙方出资添置或更换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或根据本合同第15条约定解除合同后,对于不可拆除或拆除后严重损害其价值、或可能影响加油站正常经营的设施、设备,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后,由甲方受让;其余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置。

11.2 甲方负责办理加油站扩建或改造所需的各种政府批准文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12.债务承担

乙方接管加油站前所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对一切在本合同签署日期前未被发现但起因于本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应由甲方承担的索赔、负债和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免除乙方的一切赔偿责任。甲方清理原债务不能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13.甲方承诺

13.1 甲方保证加油站建设符合当地政府规划。

13.2 甲方保证对租赁物、租赁物的经营权及其土地使用权、房屋享有合法的出租权。

13.3 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不干涉乙方自主经营。

13.4 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

13.5 甲方保证不会在本合同项下的加油站周围 公里内再兴建第二座加油站,不会从事与本合同项下的加油站构成竞争的业务。

14.租赁物处置

14.1 租赁期满后,除非甲方收回租赁物自用,否则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续租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14.2 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时,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加油站归还甲方,并协助甲方将6.2约定的证照变更至甲方名下,有关费用承担由双方协商。

14.3 乙方将加油站归还甲方时,有权把印有“中国石油”、“petrochina”标识的加油站外观包装予以拆除或者覆盖。

15.合同变更及解除

15.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5.2 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取得加油站的所有权,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15.3 乙方未按合同3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逾期达90日以上,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但是,按照约定顺延支付租金的除外。

1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5.4.1 非因乙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营业连续超过_______日或在任意连续的3个月内累计超过_______日。

15.4.2 加油站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公路改道、架桥、道路封闭或隔离、过往车辆骤减),导致乙方无法实现租赁合同签订时的预期,不宜继续经营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5.4.3 因政府规划、道路扩建、土地使用权纠纷等原因,致使加油站占用土地面积减少,则乙方有权按土地面积减少的比例减少支付租金;如减少面积达到加油站原占用土地面积的_______时,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5.4.4 甲方不能依照6.2条规定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5.5 乙方如非因15.4所列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则须向甲方赔偿解除合同当年年租金的______%的补偿金后,即可解除合同。

16.违约责任

(1)(2)(3)(4)

16.1 甲方违约责任

16.1.1 甲方违反6.4、6.5的.约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6.1.2 甲方违反13.1的约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6.1.3 甲方违反13.2、13.3、13.5的约定,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6.2 乙方违约责任

16.2.1 乙方未按3.2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每迟延支付一天,按应交租金部分的日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按照约定顺延支付租金的除外。

16.2.2 甲方按照15.3的约定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违约金。

17.争议解决

17.1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

17.1.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7.1.2 向中国石油 分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不动产引起的争议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8.通知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有关事宜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对方。

18.1 甲方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传真:_______。

18.2 乙方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传真:_______。

19.合同效力及附件

1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9.2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货场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货场的面积

乙方承甲方货场位于 ,面积 。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如需继续租赁,价格随行就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货场的用途

本合同项货场用途为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需改变现状,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并对合同进行重新修订。

第四条、甲方现有货场的设施(三间房屋,竹木棚,水泥地面,锅炉,一档线),乙方不得自行处理和破坏。如需改善,需经甲方同意,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租金支付为 方式,自协议签完之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如遇国家征收或不可抗拒等因素,甲、乙双方按合同各自的责任划分,不存在任何形式上的经济纠纷和财产上的分割。

第七条、甲方负责地方上的纠纷调解,(注:不含政府行为的措施和行动)

第八条、甲乙双方明确责任后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6

1、租赁物所有权变动

(1)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这里所有权变动的情形包括买卖、继承、赠与等。

(2) 承租人没有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承租人已明确表示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则不发生所有权与租赁权的冲突问题。租赁物所有权变动后,新的所有人取代原有所有人地位而成为新的承租人。原出租人因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而退出出租人地位。承租人应依照原租赁合同向新的所有人履行义务。

2、 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

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指一物之上抵押权与租赁权同时存在,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哪个权利效力优先的问题。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有两种情形:

(1) 租赁权发生在先,抵押权发生在后。对此情况《担保法》第48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面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担保法解释》第65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继续有效。”

(2) 抵押权发生在先,租赁权发生在后。《担保法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3、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相冲突的处理原则

《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按份共有人将出租的共同财产中的自有份额转让时,即发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冲突。一般地讲,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效力,而租赁关系是债权关系,依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物权应优先对待。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虽然有债权物权化的特征,但其毕竟是债权关系,仍然不能等同于物权的效力。另外,让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有利于对房屋的管理、修缮、使用。

4、 房屋租赁中的登记备案问题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申请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当事人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取得《房屋租赁证》是租赁合同法、有效的前提条件。登记备案是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身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当事人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补办手续,而不应因此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