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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代理合同

时间:2024-07-07 15:45:54
有关销售代理合同集合7篇(全文共14984字)

有关销售代理合同集合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销售代理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销售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合同内容,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由甲方绘制的艺术品(油画、国画以及其他等相关艺术品以下简称艺术品)授权乙方从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期间在规定的区域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销售,并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策略及价格体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严禁在代理区域外营销,否则,乙方该销售收入归甲方所有。

二、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禁止实施复制、复印或进行微小改动等一切侵犯甲方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行为;乙方承诺不经营销售第三方仿制侵犯甲方著作权和专利权的艺术品,乙方违反上述两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自愿同意每复制或临摹一幅甲方作品以及营销一幅由第三方造假或复制等侵犯甲方权益的艺术品,都将付给甲方每幅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三、乙方在合法取得区域代理权并获得甲方艺术品后,严禁乙方在互联网销售及推广,如果乙方需要在互联网销售和推广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答复方可在互联网上进行销售和推广。

四、诚信和守法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为保证甲方的权益不受到侵害,乙方准许甲方采用各种方式监督乙方,并准许甲方不定期进入乙方经营场所、库房、工作室等场所进行工作检查,如存在侵权或违约行为,乙方需按本合同第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五、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如发现甲方艺术品遭到复制、临摹等侵权现象,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同甲方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打击、如需要起诉侵权人,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所取得利益甲、乙双方各分得____________%。

六、严禁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图片以及相应电子版文件交给他人使用。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乙方要按本合同第二条款向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七、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要相互提供真实的有效的证件原件,并向对方提供一份复印件(如公司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居住地证明、电子信箱、传真号码和联系电话等),双方变更相关信息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八、乙方可以免费参加甲方组织营销策划,以及销售方面的培训,并得到全方位的技术支持。(食宿差旅费等费用自理)

九、乙方订购甲方艺术品,款到后____________日内发货,如乙方要求特殊题材、尺寸____________日内发货。

十、乙方在甲方订购的艺术品、包装以及在甲方所在地(市区)运输费由甲方承担,长途费用等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艺术品损坏的,乙方保存的,破损艺术品待甲方验证后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甲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艺术品,是自主创作或有合法使用版权的艺术品、如因甲方所提供的艺术品造成侵权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二、乙方选购甲方所绘制的艺术品,题材、尺寸、数量、单价,经双方确认,乙方将画款一次性付清后,艺术品不退不换。

十三、乙方取得区域独家代理权,要努力开发市场,接受甲方营销方式方法以及价格指导。如果乙方在营销及开拓市场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销售代理合同 篇2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国________市(区)。

第二条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1 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 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 正当竞争

8.1 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8.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 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条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佣金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第十五条 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条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七条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八条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十九条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条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条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___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___个月通知,于下年的___月___日终止。

第二十三条 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四条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五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十五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六条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九条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条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________国之现行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就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大发公牌和阴山牌系列面粉代理事项签订本合同书,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合作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面粉有限公司在**地区独家代理销售商。 2、乙方代理的产品为甲方生产的***系列面粉及相关产品。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双方合同签定后15日内向乙方提供“***面粉有限公司”**地区代理商铭牌或者证书;同时在有关对外宣传活动中需注明乙方授权代理商身份。

2、甲方必须保证其产品生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负责提供一切与本合同产品相关的合法手续及证件。并承担由产品暇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3、甲方为乙方开据相应金额的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4、甲方保证供货供应,在收到乙方发货请求后三个工作日内需将产品发出(以传真订单为准),并负责联系和办理货运相关手续;

5、甲方如有新产品发布或者产品更新,须及时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产品样品。

6、甲方有义务进行产品的宣传,并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

7、如乙方无法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职责及义务时,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取消代理资格。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以***面粉有限公司**地区代理商的名义,负责***系列面粉及相关产品的市场销售。其中***具体负责代理区域内的批发市场开发及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其他市场开发及管理工作;详细分工及相关事宜由2人另行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备忘录。

2、乙方应为其发展的用户开据全额发票,并自行承担相关税费;

3、自觉树立并维护代理产品的品牌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于甲方及甲方产品的行为。 4、全力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避免重大投诉事件发生。

5、做好市场营运工作,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

6、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合同书内容、相关的销售政策及整个营销运作过程透露给第三方。

第四条:费用承担及货款结算

1、在北京地区的产品宣传及市场开发由乙方具体负责,费用由甲、乙方双方各承担50%。乙方在进行产品宣传或开展市场销售策划前,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和费用计划书,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在销售代理期间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每批货物发货30日内(以发货单为准),向甲方支付货款。支付方式可采取支票、汇款或现金等形式。甲方应为乙方出具收据。

第五条:代理价格

1、代理期间,甲方按以下价格为乙方供货。

2、代理销售期间,如遇地区性粮食价格普遍上涨,甲方供货价格不得超过同类标准平均上涨额度,并须提前与乙方协商。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内,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违反本代理合同,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的大小予以赔偿。

第七条:合同终止

1、一方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2、乙方停止经营本合同所涉及的业务;

3、甲方或乙方有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 第九条:其它

1、变更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益的书面补充协议或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销售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按照国土部矿产资源整合的要求,根据《辽宁省朝阳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规定,甲方按县国土局文件规定,整合、并购乙方的 ,做为整合资源的一部分,为了明确整合、并购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内容,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由甲方整合、并购乙方坐落在青峰山镇村 组的膨润土矿山,乙方采矿权情况:采矿证号:矿区面积为 平方公里,采矿权人为 法定代表人为 ,矿区坐标如下:甲方负责申办整合、并购后划定矿区范围和矿山企业各种证照。

二、甲方同意按本次整合方案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整合、并购乙方的矿山,负责以甲方的名义申办包括乙方矿山面积在内的采矿证等手续,所办采矿证申办人、采矿权人、持证人为甲方,乙方为采矿证申办共用共有人、共同采矿权人、共同持证人。办理采矿证及其他采矿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报告评审工作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按要求组织落实,并按规定以甲方名义申报,相关费用按采矿面积所占比例,双方各自按比例承担。

三、整合、并购后,以甲方为采矿人的《采矿许可证》,所涉乙方被并购面积内的矿山开采权归乙方,甲方向乙方出具《采矿许可证》影印件、复印件备份,并加盖甲方公章,在乙方被并购面积内的矿山内,与本协议书一同做为乙方开采许可的合法凭证。

甲方同时向乙方 出具整合、并购后划定矿山范围和矿山企业的各类证照的影印件、复印件备份,并加盖甲方公章,在乙方被并购面积内的矿山范围内,与本协议书一同做为乙方合法经营的合法凭证。

四、乙方在被甲方整合、并购的矿山范围内,独立负责矿山建设和开采经营所需的环保、安监、等相关手续、和补偿协议的办理,乙方独立办理整合、并购前与矿山有关的全部所涉土地、林地、林木、环保、安监、及相邻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补偿手续的延续、变更手续,相关权利和义务由乙方独立承受,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概予甲方无关。

乙方整合、并购前企业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概予甲方无关。

五、乙方应按照《矿山安全法》的规定,依法进行安全采掘工程,严格执行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经地方安全部门认可后方可生产,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设备和其他各类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已整合、并购乙方的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的任何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在被整合、并购的矿石范围内所生产的矿产品,自主经营,自主销售,概与甲方无关,独立负责矿山建设和开采经营,乙方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七、乙方独立承担已被整合、并购的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的全部劳动、社保和行政管理的全部行政责任。杜绝各类治安案件和群体的事件的发生,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到整合、并购后申办的采矿证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申请,被依法终止时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委会、镇政府、县国土局各一份备案。

甲方: 乙方:

销售代理合同 篇5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代理商名称:_________(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1、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为_____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_________制造商(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销售代理合同 篇6

协议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术语解释:

1)该项目:商业项目(暂定名)。

2)报告:全案策划内容,该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之全案策划费用及招商、销售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全案策划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约为-____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____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____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委托要求

1.该项目的战略策划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具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运作要建立在以地块为基础的资源整合基础上,要求方法科学、数据真实;同样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的特点,具有与本项目相谐调的独特个性;

3.通过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策划、独家招商、销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报告及服务内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内容为准;

2.在乙方提交报告、已经提供甲方认可的策划方案的基础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将应甲方要求聘请有关专家(主要为房地产资深人士、商业经营行家等)与甲方通过会议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以使最终成果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所需之全部费用;

3.本条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报告及策划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2-4套;

3.2如甲方须增加报告份数,则以整套 元,每本 元计算(此费用为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负责提供发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应收之策划费全部到帐后,应向甲方提供报告之电子版2-4份;

3.4项目整体功能规划、店铺分割等草图部分(设计建议草图(仅供参考),并提供电子文件)。

(二)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划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

2.本合同之招商、销售代理期为招商及销售工作正式开展之日起计算,共计月,即日;

3.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工作人员组成

1.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研究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该专案小组人员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员,乙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2.乙方应当将专案小组成员名单及资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换所派工作人员的,应于实际更换前三个工作日内,提前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第六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见附件),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策划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须提供的资料,以已经向计划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提供的,以及已经自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其他单位所获得的范围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应当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资料准确性、精确性不足的,乙方应当自行补充调查;

3.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策划工作。乙方应当向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应当为乙方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变更,应提前七日向乙方书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本项目工作主持的会议,对乙方提供之项目及策划方案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

5.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以及营销计划,与乙方沟通协商;

6.对乙方建议的招商、销售价格表、付款方式、销控方案、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进行修改,并经双方协商后执行;

7.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根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8.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关现场售楼处、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等)、模型、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电台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的委托制作费用及发布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广告和宣传的内容属于乙方提供策划咨询服务的范围。

(三)

第七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2.乙方将组成四至六人的专案小组进行本项目的策划工作(辅助人员不计在内),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全力配合;

3.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有效的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首付款仍未到帐,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款到帐为止,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且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滞纳金;

4.乙方应本着客观的原则,按附件一(商业项目全案策划纲要)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关项目策划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划工作,并尽力提供准确的资料以供参考。策划报告以附件一之内容为标准。报告要详细、切实可行、富有创新性和个性,保证本项目的开发质量;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前期发展策划报告(包括市场调研报告、市场定位报告);

6.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产品定位报告;

7.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营销、招商推广策划报告;

8.乙方在提交策划报告的各种文件时,应同时提供内容一致且相应的电子版文件;书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两份;

9.乙方提供有关策划报告后,有责任向甲方详细解释、解答报告有关内容;

10.乙方应通观全局,对项目可预见和不可预见之问题及时给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及解决方案,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11.乙方有责任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对已经完成的策划进行修改,防止由于策划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者导致甲方错失商业机会;

12.乙方应组织专案组定期与甲方就本项目举行例会,例会时间根据项目进展的需要由甲、乙双方合理确定;

13.乙方应组织专案组为甲方选择设计方案提供顾问服务。顾问期至策划报告书提交完毕后方可结束;

14.乙方应制订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同时协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准确执行策划方案;

15.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甲方可提议召开项目报告及策划方案的交流、讨论与确认会,乙方在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出席,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之全部费用;

16.乙方亦应积极参与甲方或甲方与其他合作单位的会议,并就本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17.乙方应协助甲方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19.乙方保证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时处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全案策划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商标标识;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员的费用全部由负责承担。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旧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策划服务费用

1.本合同签订之乙方应收取的全程策划代理佣金,具体金额与结算细则如下:

1.1策划费用合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2策划工作进程:

1.2.1.乙方应于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一部分(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并就报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2.2.乙方应于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二部分(产品定位),并就报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2.3.乙方应于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三部分(营销、招商报告),并就报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3策划费用的结算:

1.3.4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报告后(即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报告(即产品定位),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报告(即营销、招商推广报告),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元);

1.3.8乙方在双方合同签订后须按本合同所规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报告书,甲方也应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1.3.9如甲方无故拖延付款期限,则乙方有权自报告应收费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额5‰/每日计算收取滞纳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项超过一百日,则乙方可视甲方违约,同时停止一切相关之工作,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项及滞纳金。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补偿因欠款所导致的一切相关损失(其中包括因项目而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各项相关开支)。

(四)

1.4策划费用之招商部分补充条款:

1.4.1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项目招商推广报告,但由于涉及后期招商等操作问题,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业招商率达到50%时,并经甲方确认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元),本部分费用为策划费用,甲方须按时支付乙方,以推动双方工作的顺利进展;

1.4.2待本项目招商率达到80%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完成时间、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决定考虑奖励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

元)予乙方,奖励幅度可适当上调;

1.4.3甲方应付乙方之策划、招商代理费用通过以下指定账号支付: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4001201070058-24XX市商业银行红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划费用的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因收取策划费用所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按照上述约定条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甲方应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划费用的万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在上述款项支付后方才进行下一阶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导致乙方延迟完成工作,将视为甲方之责任;

4.甲乙双方结算时,发生的汇款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由汇款方负担;

5.乙方负责项目广告、宣传、推广之策划方案的制定;甲方负责按照乙方营销推广方案内容聘请适合项目之专业广告公司进行广告设计,聘请广告公司之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招商、销售服务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招商费用:乙方将收取甲方以本项目商业物业租出楼面面积相当于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佣金;

1.2招商范围:自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本项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注:复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1.4本项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用(即乙方及目标商户所发生的)则由甲方支付;

1.5租金价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待项目价格定位后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共同确定;

1.5.2本项目在招商过程中所成交商户租金支付方式以扣点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约定的,则甲方对乙方之佣金结算须以双方开盘前之定价形式为标准依据;

1.5.3成交商户所租用之铺位如未明确定价,则甲方以本项目中最高租金单价与最低租金单价之和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

1.5.4招商过程中如乙方租赁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双方确定之租金水平,则甲方将给予乙方相应奖励,具体奖励条款待项目价格定位完成后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

(五)

2、招商销售费用结算:

2.1招商及销售费用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销售代理佣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以合同金额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三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甲方为违约。同时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销售面积所余部分应付佣金总额的1/2代理费用以作甲方单方面之补偿;

2.3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纳定金为依据。

3、招商补充条款:

3.1为保证策划与招商工作的统一性与连续性,招商工作需严格执行策划报告之内容;

3.2待项目整体策划工作完成,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项目招商原则,项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则执行;

3.3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3.4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必须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约定日期后出台,则乙方招商服务期顺延相应天数。乙方招商客户达到以上标准,或虽未达到,但甲方给予书面认可,则视为该客户招商成功,甲方必须指定相关负责人员为乙方签订《商户租赁合同》,签约日期为乙方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无故推延签约日期而导致乙方客户流失,则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就该客户应得佣金并计入乙方业绩。

3.5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后,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

3.6甲乙双方签约后5日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商户租赁合同》范本。

3.4独家招商之补充条款

3.4.1乙方将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

3.4.2乙方应及时将市场信息及利于本项目之定价方案向甲方汇报,甲方在了解后应即时做出相应调整决定,以便适应市场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议定价与市场偏离较大,且导致对乙方之招商任务的把握度出现问题,则乙方须将合理的市场依据作为调整定价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采纳,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下将乙方佣金及任务重新调整作为双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双方在达成定价标准后,乙方应及时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频繁、大幅更改定价,而导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无法实施,甲方须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补偿费为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与之相关人士欲入驻本项目,则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对该商户进行入驻评定,并最终做出成交决定,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为服务费。

3.5非独家招商之补充条款

3.5.1乙方将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如部分商户未得到确认,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或合理证据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释,否则如该商户在日后成功入驻签约,则甲方须支付合同中应付佣金的1/2给乙方;

3.5.2为保证本项目对外形象的统一,招商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公平之对待,此“公平”特指:报价、租期、免租期等各项招商条款;

3.5.3甲方应在对外公开报价前向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报价内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时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损失的,则甲方须以乙方受损店铺应得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对于甲方洽谈中之客户名称及相应条款应定时向乙方汇报,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谈上报之商户因某种原因直接与甲方进行商务接洽,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继续跟进。若甲方违反此项规定且该商户成交入驻,则甲方须按应付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户之代理费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户等待签约期间,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说明其原因的情况下就同一铺位与另一商户签约,则甲方须支付该铺位应付佣金的1/2给乙方作为补偿。

(六)

3、销售费用的确定

项目商场内部商业物业之销售代理佣金:乙方销售代理佣金为所售商业物业价目表成交额的1.2%。

4、销售费用结算:

1.自该项目商业物业正式销售至本合同终止时止,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当月销售报表;

2.销售代理佣金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销售额之相应代理佣金;

3.销售代理佣金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交纳首期款,且完成贷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续为依据;若客户选择分期付款方式以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交纳首期款为依据;若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户交纳全款的50%以上为依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在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但是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向对方通知,并于七日内向对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

第十一条:保密及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除工作小组及公司领导级外,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有关资料、信息擅自泄漏给他人,不得将策划工作中的有关资料与内容使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违反上款规定,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律师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证在正式开盘前取得销售该项目之一切必须的合法授权和许可;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正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宣传和销售工作提供支持与帮助,合理协调并及时通报乙方有关工作进展;

4.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七)

第十四条: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国法律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已经取得代理房地产销售之资格证书;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实于甲方利益,并保证其委派、聘请的工作人员在代理以及服务中忠实于甲方利益。

第十五条:其他

1. “商业项目(暂定名)全案策划纲要”为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员之组成要求为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与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章) (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7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某某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权及代理方式

1、甲方授予乙方在区域内销售某某产品的独家代理销售权;

2、代理期间,甲方保留直接销售的权利,甲方直接销售代理产品的主要范围限于:装饰公司及装饰队伍、设计单位客户资源、设计师客户资源、大型客户、定做客户。甲方直接销售代理产品的价格同样不低于甲方指导价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行为,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在________区域内的独家销售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以及铜牌,乙方必须将其放置在产品销售的醒目位置;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及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材料。

3、甲方根据乙方销售情况向乙方提供价目表、广告宣传图片及经销辅助材料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样品________平米,甲方所供产品应达到样品的质量标准。

5、在乙方销售量连续____个月低于________平米时,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销售代理权并终止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独家销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样品后,须向甲方提供样品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当乙方销售总量超过________平米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样品押金。

3、乙方应保证月最低销售量不低于________平米,年最低销售量不低于________平米,

4、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企业负责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激励条款

为激励乙方开拓所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如乙方每年销售量超过________平米,甲方奖励乙方________平米普通型平板。

四、竞争禁止条款

1、乙方在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一年内,均不得代理或销售与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产品。更不得制造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产品或类似于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产品;

若乙方违反此条款规定,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代理权并解除合同。且乙方需按照在甲乙双方合同期内(包括续签合同的合同期内)代理产品的所有销售额的10%的比例的金额赔偿给甲方。赔偿应首先从乙方的销售保证金中扣除。

五、保密条款

1、甲方不得将乙方销售单价、销售额、客户或其他乙方认为应当保密的信息泄露给无关第三人;

2、乙方不得将所知道有关甲方营业方法或者其他甲方认为应保密的信息泄露给无关第三人;

3、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双方合作事宜。

六、价格条款

(一)甲方的供货价格

1、甲方的供货价格为甲方仓库或甲方指定地点的提货价格;

2、普通平板价格为________元/平米、起伏型价格为________元/平米、定做平板价格为________元/平米;

3、若调整供货价格,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销售价格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最低销售指导价格进行销售,若乙方擅自降低销售价格,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首次发现,甲方对乙方进行警告并处________元罚款;若再次发现,甲方有权解除乙方销售代理权并没收其独家销售保证金;

2、乙方单次(一次定货单)销售________平米以上,乙方可以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基础上适当降低销售价格,但对最终销售价格必须予以保密;

4、甲方指导价作为合同附件予以提供,如调整指导价,甲方需提前天通知乙方。

七、物流条款

(一)定货

1、乙方与客户达成一致,乙方将定货清单传真或邮件至甲方指定员工。定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规格、数量、销售单价、销售合价、需供货的时间;由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2、甲方确认货源后将确认清单回传或邮件至乙方,确认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规格、数量、供货单价、供货合价、供货时间;由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3、定货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邮件等形式。甲方不接受口头、电话、短信等非书面形式的订单。

4、双方如更换授权代表人,需提前天通知对方。否则,由变更方承担给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付款

1、甲方确认后,乙方按照甲方确认清单上的合价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将货款通过现金交付或者银行转帐的方式递交甲方,甲方收到后立即确认;

2、甲乙双方具体付款方式另行书面约定;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不按约定付款方式付款导致的任何资金风险或损失。

(三)提货

1、乙方按照甲方确认清单上注明的时间到甲方仓库或指定地点提货。甲乙

双方工作人员共同对提货单项目予以检查并确认。货物与确认清单型号、尺寸、品质不符者,乙方必须在检查中予以当场提出,甲方必须当场更正。货物一经乙方检查、确认、装车拉出,风险转由乙方承担;

2、乙方款到甲方后尽量当日提货。若货源紧张或货源不足,甲乙双方提前约定提货时间。

八、终止条款

注:应明确约定在何种情况下一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如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诉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至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